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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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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七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一)合同解除; (二)履行 (三)抵销; (四)提存; (五)债务免除; (六)混同;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效力: 1、合同关系消灭; 2、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消灭; 3、负债字据返还; 4、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92); 5、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98)。 第一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履行 抵销; 提存; 债务免除; 混同; 一、清偿:是指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清偿是就结果而言,履行是过程,给付是行为的抽象。二、清偿的基本要求:(一)主体 1、清偿人 2、清偿受领人(二)清偿的标的:部分清偿,代物清偿(三)清偿期、费用、方法三、清偿的抵充 (一)是指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的债务人,其给付的种类相同,其所提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其清偿抵充何宗债务的制度。 (二)成立条件: 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数宗债务; 2、该数宗债务种类相同; 3、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三)抵充的确定方法 1、约定 2、指定 3、法定: (1)到期或先到期; (2)享有最少担保的; (3)对债务人负担重的; (4)最先发生的。 第三节 抵消 一、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给付义务,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主张抵消的债权叫主动债权,被抵消的债权叫被动债权。 二、意义: 1、便利当事人; 2、担保功能三、分类: (一)法定抵消: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消。 1、性质: (1)单方行为说 (2)当然抵消说2、条件: (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有债权; (2)种类、品质相同; (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债务履行期;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消的债务。3、方法: 通知抵消,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4、效力 (1)双方的债权债务在抵消数额内消灭; (2)溯及于得为抵消时: 支付利息的债务消灭; 迟延责任不再发生; 债务人发生的违约责任免除。 (3)抵消不得附条件或期限,否则无效。(二)合意抵消四、二者的区别: 1、根据 2、债务性质 3、债务履行期限 4、程序 5、是否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 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哪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2.8万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万元  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2.5万元,再请求甲厂付款2.8万元  C.甲厂付给乙公司3 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D.甲厂应付给乙公司1.4万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元  第四节 提存 一、提存: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合同债务的行为。二、性质: 债权人 债务人 保管合同性质 具有为第三人 利益合同的性质 提存机关 三、提存的条件:(一)主体合格1、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2、法定的提存机关3、提存受领人为主债务人。(二)提存的合同之债有效且已届履行期(三)提存原因合法(四)提存的客体适当 提存原因: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的客体适当: 1、提存的标的物应与合同的标的物相符; 2、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四、效力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 1、债的关系消灭,权利义务终止。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二)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1、一旦提存不可撤回;2、例外:可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清偿的公正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书面向提存机关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利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存人负担。(三)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 1、提存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提存物; 2、债权人有受领和提取提存物的权利: 该权利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1999年2月河南天宏食品公司与山西运城农副产品经销总公司(以下简称运城公司)签订关于苹果购销的合同。合同约定由运城公司于该年9月向天宏公司出售50000公斤该地区自产的国光苹果,价格为每公斤1元,天宏公司收货后支付货款。秋后该地区苹果大丰收,苹果价格大幅度下降。运城公司如约运送50000公斤至天宏公司所在地。但天宏公司觉得无利可图,几经催促一直拒绝接收货物。后来恰逢连日降雨,苹果出现腐烂,于是运城公司将苹果就地降价销售,将所获得的价款提存,并通知天宏公司。后双方因价款的给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第五节 债务的免除 一、概念 二、性质: 单方行为说(无因、无偿、不要式) 三、条件: 1、免除的意思表示应当向债务人为之; 2、债权人须由处分能力; 3、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四、效力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混同 一、概念 二、性质 三、原因: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 四、效力: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二)特征 1、有有效合同关系存在 2、合同解除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3、其后果是消灭合同关系二、种类: (一)协商解除 其实质是以新的合意形式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的处分。 (二)约定解除: 1、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的区别: (1)条件不同 (2)效力 2、与协商解除的区别: (1)方式 (2)效力(三)法定解除 各国立法规定不一: 1、英国:将合同条款分为条件(主要)条款和担保(次要)条款,违反条件条款将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违反担保条款只产生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美国:以是否存在严重违约作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 我国规定合同法94条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立法的缺陷 (2)迟延履行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能否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明示预期违约)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默示预期违约)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合同解除的程序 (一)各国立法例: 1、法院裁决,法国; 2、当事人通知,德国; 3、当然解除,英美; (二)我国: 1、协商解除:协商一致时; 2、行使解除权解除: (1)通知: (2)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一)溯及力问题: 1、我国合同法97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一是承认合同解除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尚没履行的应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即已履行的要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关系 各国立法有三种规定: 1、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不能同时并存。 认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害之间作出选择。理由是解除合同足以使合同关系恢复到缔约前的状态,这使不履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失去了基础。 2、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同时并存,认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理由是因不履行发生的损害在合同解除前已存在,不因解除合同而失去。 3、合同解除与信赖利益的损害并存。认为合同因解除而消灭,所以不存在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因相信合同继续存在而实际不存在所致损害,即信信赖利益的损害。 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赔偿。但对应赔偿的损害范围,学者们主张严格限定。 (三)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 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一些学者认为这里的“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要求实际履行。但另一些学者对此表示否定。 习题1: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请回答以下1-4题。   1.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2.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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