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
荣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一、荣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二、侵害荣誉权的法律救济有哪些1、对权利人应当获得荣誉称号而遭受侵权没有获得的,或已经获得荣誉称号而被非法剥夺荣誉称号的。一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就认为被侵权方享有该荣誉称号,无须重新颁发、补发荣誉证书。因为已经错过机会,时过境迁,很难再把原来的评委召集起来,按照原来的程序进行评选。2、由于荣誉与名誉的密切联系,在对荣誉权的侵害将会直接导致权利主体名誉的毁损。其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在财产损失为要求。3、是对权利主体物质损害的赔偿,应当判令侵权方支付或退还权利人应得的奖金,还有其他一切物质损失,引起诉讼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的,也应包括在内。4、对权利人精神损害的救济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除了侵权人对权利人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之外,主要对权利人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三、侵害荣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1、公民的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赔偿损失中能否赔偿精神损害问题,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对于侵害公民荣誉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再实际物质损失之外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将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侵害法人荣誉权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荣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荣誉权受到侵犯处理方式、救济方式以及侵害荣誉权的赔偿标准有了基本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