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国家及省部级文件汇编
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出台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出台1从“非公经济36条”到“新36条”3温家宝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专家和企业负责人意见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4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4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12国办及各部出台的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1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1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1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2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26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9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3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3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3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38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9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42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44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45卫生部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49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49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51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56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59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59银监会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实施意见63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67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70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72两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工领域74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7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77地方政府出台的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7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78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8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86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92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9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09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1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意见120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2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14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14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55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6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66 中国政府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非公经济36条”到“新36条”温家宝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专家和企业负责人意见 7月9日上午和10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先后主持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这是7月9日,温家宝在座谈会上讲话。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月日上午和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主持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来自研究机构、中外资企业的专家刘世锦、曹远征、华生、许小年、鲁政委、马骏、屈宏斌、周其仁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就当前经济形势、下一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和重点发表了各自见解;来自汽车、投资、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新能源、房地产等领域的企业负责人胡茂元、王会生、刘强东、徐敏杰、曾鸣、施正荣、蒋卫平分别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运行情况,分析判断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温家宝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一回应,与他们就有关问题深入交流。他说,广泛听取各方面不同意见,对中央正确判断形势,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宏观经济政策具有重要作用。 温家宝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才有相应的基础。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比较复杂。稳增长首先要正确判断形势,既要看到经济下行的压力,也要看到经济增长的动力;既要有忧患意识,也要增强信心。稳增长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包括促进消费、出口多元化等,但当前重要的是促进投资的合理增长。在促进投资当中,非常紧要的是要注重投向、注重结构、注重质量和效益,要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科学发展。要重视对新技术研发和新兴产业的支持,在市场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这方面的企业仍然有旺盛的生命力。稳增长还要与财政、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可持续性。 温家宝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当前要特别注意完善结构性减税,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减少流通环节税收和费用,减轻小微企业税负。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条”相关实施细则已全部出台,要抓好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以提振投资者信心。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王岐山,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参加了座谈会。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会议指出,温州市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近年来,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明显优化,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六)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八)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九)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市场监管。(十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会议强调,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意义重大。浙江省和温州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浙江省要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改革方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随时注意总结经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展改革委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在近年来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二)总体要求。处理好深化改革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关系,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