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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第一轮经济法基础精讲班讲义考前知识总结重点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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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第一轮经济法基础精讲班讲义考前知识总结重点知识梳理

第一章总论本章考情2018年2017年2016年A卷B卷A卷B卷单选题3题3分3题3分1题1分3题3分3题3分多选题2题4分2题4分1题2分1题2分1题2分判断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综合题0.2题2分合计7题9分6题8分3题4分5题6分5.2题8分(1)历年规律本章内容均为基础性知识,分值在整本教材中相对较低。本章考核形式一般为客观题,近几年分值水平略有波动,2017年因教材尚未根据民法总则调整,故整体分值略低,2018年恢复正常水平。因此,预计2019年分值在8分左右,考核的重心为“仲裁”“诉讼”和“法律行为”。(2)学习建议本章内容较为抽象,因此虽为入门知识,但在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建议通过具体的实例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而非机械的记忆背诵。本章脉络知识点详解知识点经济法的基础知识难度:低 重要性:低 重点:经济法渊源、经济法主体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的渊源种类制定机关名称效力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仅次于宪法 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署及直属机构(如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XX办法等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次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司法解释(NOT判例)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际条约或协定【总结】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例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 三、经济法主体1.主体种类: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提示】分公司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是经济法主体。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是法人。2.分类: 【示例】受控、受制主体与调制主体是否平等?是否完全受控或受制于调制主体?   答:不平等。不完全受控、受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有()。A.国家机关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企业的分公司无独立法律人格,故不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C.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D.受控、受制主体不完全受控或受制于调制主体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主体。选项B: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进行经济活动,属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选项C: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本节总结:知识点法律行为的基础知识难度:中 重要性:中 重点: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分类一、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不再要求合法性)问1:邀请朋友吃饭、在宴会上致辞是法律行为吗?NO问2: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是法律行为吗?NO 【例题·单选题】(2017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B.李某种植果树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BD无需意思表示,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例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B.乙捡到一台电脑C.丙放弃一项债权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D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的分类需几方面的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行为等 【思考】赠与合同是单方or多方行为?多方(一方表示赠与,对方表示接受)多方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补充】决议行为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或方式作出,并不要求各方的意思表示全部一致。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是否存在对待的给付有偿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承揽等 无偿法律行为如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形式要式法律行为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票据行为是要式行为。 非要式法律行为如一般的买卖合同 按依存关系主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也不能生效。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的丧失。 从法律行为【例题·判断题】(2018年)甲公司以厂房抵押向乙银行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则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一定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的有()。A.A设备加工厂与B金融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B.小王和小苏签订的50万元借款合同C.C房地产公司与D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E服装厂和F布料生产公司签订的布料购买合同   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分类。选项A:属于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选项B: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选项C: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选项D:属于一般的买卖合同,为非要式法律行为。三、法律行为的要件【补充】权利能力VS行为能力1.行为能力的理解:(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依据。【总结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看年龄看心智完全年龄18【特殊】年龄16且能自给自足健全限制8年龄18不能完全辨认无年龄8完全不能辨认【总结2】临界点的表述“以上”大于等于 “过”大于 “以下”小于等于 “不满”、“不足”或“未达到”小于 (2)法人的行为能力: 时间范围: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注意】法人成立:看签发营业执照(NOT领取);法人消灭:看注销登记(NOT解散)。 等级规定: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统一,且没有等级之分。 2.法律行为的要件: (1)成立要件: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及其内容。特别成立要件:特定法律行为还要求具备特别成立要件。如对于要式法律行为,还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 (2)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包括意思自由、意思与表示相一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总结】法律行为的框架【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腿脚先天残疾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选项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B错误。选项C:“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错误。选项D:腿脚先天残疾,精神状态正常,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错误。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难度:低 重要性:低 重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分1.附条件VS附期限: 问1:如果你明年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我就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附生效条件问2:今年暑假我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附生效期限问3:今年五月一日我们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附失效期限问4:如果我儿子回北京工作,我们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解除。附失效条件【总结】条件OR期限?条件不一定成就,期限一定会到来。 【注意】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问1:若老王去世,我就把房子租给你住。附期限 问2:若老王明年去世,我就把房子租给你住。附条件 2.状态的判定:3.附条件之“条件”:4.特殊规定: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示例】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十分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 问1:如果这群喜鹊一直不飞走,如何处理? 答1:条件成就,乙应该买下甲的房子。 问2:如果乙把喜鹊赶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如何处理? 答2:属于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条件已成就,乙应该买下甲的房子。问3:如果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如何处理? 答3:由于甲的儿子并非合同当事人,即应认为条件不成就,乙无须购买甲的房子。【例题·判断题】(2017年)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李某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因此本题是附条件,不是附期限。 【例题·单选题】(2018年)孙某与赵某约定,赵某若于年内结婚,孙某将把其名下一套房屋借给赵某使用1年。该约定的性质是()。A.附期限的法律行为B.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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