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是什么
施工合同是什么篇一:施工合同的包括哪些必备条款施工合同的包括哪些必备条款依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需要在全部工程完成期限之前完工的工程。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向来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承包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一般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要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要求,经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或优良;(3)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报告;(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并已办理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如为招标工程,则应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按时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工期损失或者工程变更应由发包人负责。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即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由哪一方当事人负责提供。8、拨款和结算。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工程价款和结算的方式和时间。9、竣工验收。此条款的约定应以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其他有关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但不得低于上述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除了上述10项基本合同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协作条款,如施工准备工作的分工,工程变更时的处理办法,合理化建议的处理,临时设施工程等。篇二:建筑工程合同的定义建筑工程合同的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恶化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条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证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向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建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因此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出明确规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不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的交付施工方,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有所不同。在异乡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季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和扣留金。(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的要求。(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查、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时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扩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是工程质量不合格,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期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延期旅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篇三:施工合同内容第五章 合同条件第 1页 共页1.甲方/乙方电力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甲方”指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施工合同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乙方同意外)。“乙方”指承担施工合同和施工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甲方同意外)。“业主”是指该工程的最终产权拥有者、使用者及其委派的有关组织机构。(在此指印尼国家电力简称PT PLN(PERSERO),其主要办公地点位于JL,TRUNOJOYO BLOK M 1/135,KEBAYORAN,JAKARTA 12160 INDONESIA。)“合同”是指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招标文件补遗、招标文件、投标书、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工程量清册、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开工日期”指甲方发出的本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指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的日期。“文件材料”指任何书面报告、计算书、原始计算依据、图纸和其他以书面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以及任何电子版文件。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拒收或延误。“进入”的意思是业主进入到工程现场的一部分“批准”的意思是书面的批准,这类批准并不会解除承包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工程的义务”。“投标文件图纸”的意思是技术要求中所提到的图纸,包括标准图纸。“施工和制造进度证书”的意思是一份业主所发布的证书,证书上表明:在业主的意见看来,付款申请中的金额代表了已实施工程的价值。业主将衡量所有针对合同条款所提出的决定和意见。业主将委派自己的调查人员或工程师到生产商那里进行检查和评定工作。“商业运行”的意思是燃煤火电厂的首次运行、可靠性测试和性能测试都成功的得到完第 2页 共页成。业主应该单独检测和接管其中一个机组,以及与其直接相关的系统和子系统,然后再接管其余的另外一个机组。“试车”的意思是指“当工程施工基本完工、准备接管的时候所开展的活动”。“合同完成”意思是最终验收证书发布的时候。“工程完工”意思是指所有的工程项目已经被业主接管。“工程设备/电厂设备”意思是指“所有临时工程(定义如下)在执行、维护和完工阶段所需的所有各类性质的设备和物品,以及电厂工程实施和完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物品”,但是不包括那些“即将成为或已经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其他物品。“合同”的意思是业主与成功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并包括下列的文件:在合同谈判期间共同同意的修改合同的特殊情况合同的一般情况投标人须知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图纸附件承包建议书“投标人”指:“向投标文件中所描述之工程提交标书的个人(或多人)、企业、公司、合资企业或联合企业”。如果投标人得到这份合同的执行权,那么投标人将变为承包人。“承包人”的意思是指“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人(或多人)、企业、公司、合资企业或联合企业”,其中并包括承包商的授权代理、继承人和得到许可的指定方。承包商所包括的各方应该一同负有联合责任并各自承担各自的单独责任。“合同价格”指的是协议中燃煤蒸汽电厂合同价格的总额。“合同日程”指的是按照第5部分日程4中准备的日程表。“日”的意思是历日“合同的有效日期”应该是指下列条件得到满足时的日期:签订合同所有人保证有可以利用的土地 “工程师”是指PT PLN(PERSERO) JASA ENJINIRING(地址位于位于 JL TUBUN 1/2,JAKARTA 11420)或业主通过书面通知随时向承包人指派的、并服务于此项目的工程第 3页 共页师。“最终验收证书”的意思是业主在保修期的结束时向承包人所发布的证书。“最终合同价格”的意思是下列几项之和:合同总价由于条款中内容(变化)的原因,应付给承包商金额的增加或减少。与“第3部分条款中强制账目项下工程有关的”应付承包商的金额。“强制账目工程”是指业主“按照第3部分条款的规定”“在强制账目工程的基础上”指定并付款的额外工程。“实施程序”是指业主根据地2部分条款的内容所规定的程序。“单独测试”是指针对电厂设备或电厂系统的整体或部分所实施的试验(这些试验的目的是为了使电厂初步运行得以实施)。“初步运行”是指同步之后可以进行初步运行的整个或部分电厂系统,包括负荷增加、完全负荷和甩负荷测试。“KANDUNGAN DALAM NEGERI”或本地产品,简称KDN,指的是本地产品占产品和服务总量的比重。“KANDUNGAN LUAR NEGERI”或国外产品,简称KLN,指的是国外产品占产品服务总量的比例。“意向书”指的是业主所发布的官方通知,意向书的内容是:通知承包商的标书已经被接受并且业主希望签署一项双方都可接受的共同协议。“贸易部”是指印尼政府的贸易部“财政部”是指印尼政府的财政部“月”或“每月”是指一个日历月。“业主图纸”包括投标文件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