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概要
-
资源ID:90684260
资源大小:32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贝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1、金锄头文库是“C2C”交易模式,即卖家上传的文档直接由买家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传人(卖家)所有,作为网络服务商,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及时联系右侧客服;
2、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jinchutou.com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部份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jinchutou.com水印标识,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3、所有的PPT和DOC文档都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4、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金锄头文库作为内容存储提供商,无法对各卖家所售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5、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
6、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点击右侧栏的客服。
|
下载须知 | 常见问题汇总
|
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概要
附件一: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饮用水安全问题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曾多次批示要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作为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工作目标以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为重点,彻底排查与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确保饮用水安全。抓一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和违法建设的典型,层层挂牌督办,树立一批环境整治的先进样板,并通过媒体曝光,扩大社会影响,接受群众监督。彻底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是否达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饮用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是否设立护栏、界桩、警示牌等; (三)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四)调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1、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排污企业,是否有种植和养殖活动,是否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企业能否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区内是否有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3、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威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排污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应急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 4、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 5、破坏饮用水源地上游的生态环境,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资源开发活动;(五)对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环境问题进行复查。 三、检查重点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和违法建设的企业; (二)城镇饮用水源地上游,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大中型排污企业。 四、工作安排采取各地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级环保部门抽查,总局督查的形式,全面推动。 1、2006年6月,各地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全面部署;总局将召集有关新闻媒体发布在全国展开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新闻,推动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2、7月,在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各地抓住典型案件,进行媒体曝光,同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地方的工作予以指导。 3、8-9月,结合各省查处的典型案件,确定挂牌督办的案件,联合新闻媒体,对挂牌督办案件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连续报道,掀起饮用水源保护执法专项检查的高潮。4、10月,总局派出督查组,对各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检查总局挂牌督办和各省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选择2-4个饮用水源地检查工作深入,成效显著的地区,作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的正面典型,联合新闻媒体,在媒体上广为宣传,掀起一个“加大整治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宣传高潮,作为环保系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的工作体现。 5、11月,整理检查情况,向社会通报专项检查整改整体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彻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彻底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码头、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排放污染物规定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限期拆除;对于超标排放的,必须停产、停业限期整顿,整治不达标的要予以关闭。划定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后新建的项目必须关闭或搬迁,原有的建设项目必须达标排放,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二)全面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情况与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的清查相结合,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分析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同时将各地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尚未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的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群众饮用水的安全。 (三)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案件和重点区域相结合,重点整治沿岸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对直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严重威胁水环境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整治或关闭;对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要完善应急处理设施。 (四)严格执法,规范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各地要通过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逐步完善饮用水源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合理规划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使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健全和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环境信息,接受媒体监督。各地环保部门要将查处的案件定期在新闻媒体曝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二是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二级保护区内停产限期整顿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三是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限期整治的企业名单。 (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典型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并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提请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切实做好信息调度工作。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有关信息通过总局12369网站的“环境监察专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各地应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和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企业查处情况表(附件三)分别于7月底、8月底、9月底前报送总局,10月底前报送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及附件二、三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