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宝经开安20186号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夏季高温将至,安全生产事故进入易发、频发阶段,为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落实,杜绝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坚决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筑牢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公共安全体系,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检查范围全区所有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玻璃制品加工、旅游、农业机械、水利工程、电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中小学生暑期安全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三、时间安排6月初至8月底,具体分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7月10日)。各行业领域责任部门牵头,制定本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和安排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二)抽查互查阶段(7月11日8月10日)。7月25日之前,各行业领域责任部门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7月31日前,区安委办组织辖区内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互查,8月10日前,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区分管负责人带队,开展推磨式互查。(三)巡查督办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县安委办成立巡查组,对全县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办。区安委办以及各行业领域责任部门及时总结提炼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四、检查内容(一)综合内容1、党委政府方面区党工委、管委会是否按照省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协调解决。2、行业部门方面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主管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3、生产经营单位方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情况。(二)专项内容1、道路交通牵头单位:开发区交警中队参与单位:区社会事务局检查重点:(1)重点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及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封闭式无牌电动三、四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农村集镇的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2)重点路段:G233等事故发生率较高的干线公路,园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的道路以及交通流量大、交通安全状况复杂的县镇道路。(3)重点内容:全区以国省道、县镇道、园区主次干道为重点,园区主要整治闯红灯、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不分道、机动车违法停车、出租车随意掉头、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机动车辆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干线公路主要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县镇道路主要整治非客运车辆载客、驾驶未检、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2、建筑施工牵头单位:区规划建设局检查重点:(1)建筑工地安全:一是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四是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2)汛期安全:一是施工现场排水。根据施工总平面图、确定合理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指定专人负责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二是边坡基坑支护。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防止塌方伤人;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三是脚手架工程。雨、汛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及时检查脚手架安全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确保露天用电选择较高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现场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电线绝缘接头良好。五是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和灵敏可靠。3、城镇燃气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检查重点:(1)整改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梳理地下燃气管道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计划,重点抓好老旧管道、穿越各类河道(井)管道、防腐处理不到位、钢制管道和安全警示标识未设、埋设深度不够、走向不明、安全间距不足、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管道的隐患治理。(2)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3)严厉打击瓶装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交运等部门开展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充装不合格气瓶、倒灌、在不安全场所存放气瓶、违规供气等执法检查,规范瓶装燃气经营秩序。(4)严厉打击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违规行为。认真落实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合格证制度和用户点火通气前安装维修合格证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4、消防牵头单位:派出所参与单位:区专职消防队检查重点:(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排查整治。以敬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羽绒制品及纺织企业、教玩具企业、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单位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2)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治。针对本地区特色产业、“三合一”、“城中村”、出租房、电动车充电等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检查,落实各部门整治职责。(3)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化非法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分类整治要求,跟踪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其抓紧补办消防手续。5、特种设备、玻璃制品加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检查重点:(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车站、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的现场安全检查。(2)加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以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3)加强气瓶、流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4)加强对玻璃制品生产加工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管,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5)对玻璃制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安全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加工点依法查处和取缔。坚决关停“三合一”生产企业,关停居民密集区生产加工点。6、旅游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检查重点:(1)旅行社:旅行社责任险购买和游客意外保险推荐情况,旅行社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意识强化工作情况等。包括车辆选择、资质、用车合同、路线运营证;导游(司机)安全应急处理培训以及遵守安全规程等。(2)旅游景区(点):落实游客最大流量的有效管理情况;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系统、事故隐患监控、应急救援等情况;游船、车辆等运载工具的安全运行情况,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3)星级饭店: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各种预案是否齐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等;用电用气安全情况。 7、农业机械牵头单位:区农村工作局检查重点:(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上道路运输拖拉机违法违规作业情况。以拖拉机运输机组及外省牌证变拖为重点,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脱检脱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3)违规拼、改装行为。农机销售、维修企业或个人私自改装拖拉机及其挂车、联合收割机粮仓和自动卸粮装置等行为;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和私自拼装农业机械的行为。(4)烘干中心违章行为。粮食烘干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人员值班值守等不到位以及违章作业等行为。8、水利工程牵头单位:区农村工作局参与单位:黄塍水务站检查重点:(1)水利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审批手续,施工、监理资质及挂靠、分包、转包情况;施工围堰和导流设施的度汛准备情况;现场管理及用电用气、高空、井下、陡边坡、起重、吊装、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方案及执行情况;工程车辆管理情况。(2)水利工程管理。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制定执行情况;带病运行工程设施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河湖堤防安全巡查和管理措施等。(3)特殊场所、设施、材料管理。污水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和防汛物资仓储的消防管理及疏散通道检查。9、电力牵头单位:供电所检查重点:(1)夏季电力供应保障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保电组织机构建立、保障机制建设和保障方案、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电力企业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网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重大风险报备情况;电网优化调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安排情况;相关应急预案编制、发布情况,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2)电力行业防汛、防台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汛管理情况,防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施工营房驻地防汛情况。10、危险化学品牵头单位:区安监局检查重点:(1)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隐患,检查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情况。(2)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全过程管控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3)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情况,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检查企业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