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建设工程(取费定额.pdf
1 (河北(河北 2008)费用标准费用标准 总总 说说 明明 一、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 发的通知 (建标2003206 号)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标准与我厅颁发的 2008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 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时,按本标准计取;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五、本标准中的规费费用标准是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结合全省施工企业实际情况测定的,规费不参与 投标报价竞争,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应按本标准规定计取。 六、本标准中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第第 1 章章 费用项目组成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 一、直一、直 接接 费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 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 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 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 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 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材料原价;材料供销综合费:材料包装费;材料运输费;(5)材料采保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 费 ;(5)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7)其他费用。 (二)措施费(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分为可竞 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具体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相关章、节、项目。 二、间接费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一)规费: 是指省级以上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提的费用(简称规费) 。内容包括: 1. 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 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生育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 工伤保险费。 2.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4.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 5.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6.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工程的修建维护和管理费用。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二二)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 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 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 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 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 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 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 服务费等。 三、利润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一、直接费: (一) 、直接工程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 、措施费: 1. 不可竞争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2. 可竞争措施费详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 二、间接费: (一) 、规费: 1. 养老保险费 2. 医疗保险费 3. 失业保险费 4. 生育保险 5. 工伤保险 6. 住房公积金 7.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8. 工程排污费 9. 工程定额测定费 10.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11. 职工教育经费 (二) 、企业管理费: 1. 管理人员工资 2. 办公费 3. 差旅交通费 4. 固定资产使用费 5. 工具用具使用费 6. 劳动保险费 7. 工会经费 8. 财产保险费 9. 财务费 10. 税金 11. 其他 三、利润 四、税金: (一) 、营业税 (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 、教育费附加 3 第第 2 章章 有关规定有关规定 1. 清工、借工,是指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完成属于发包方自行负责的工程,以及施工前期属于发包方负责 的准备工作而交由承包方代行完成的用工。结算标准按每工日 45 元计算,已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各项费用,其 规费按照包工不包料工程规费标准计取。 2.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指在执行保健费制度的工厂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施工而发给施工人 员的保健费。工程承包方发放标准按工程发包方发给本单位职工标准计算。其费用按施工现场实际参加施工的职 工(包括管理人员)人数列入预算,由工程发包方支付,仅计取税金。 3. 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发包方将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另一承包方,工程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 支付施工配合费。配合费内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关验收,资料归档整理 等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发包方应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2%-4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具体配合事项由工程发包方 和总承包方协商确定。分包方使用总承包方机械、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施工配合费仅计取税金。 4工程价款调整应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其中规费、税金按本标准规定计取。 5税金费率:工程所在地在市区的执行 3.45%;工程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执行 3.38%;工程所在地不在市区、县 城、镇的执行 3.25 %。 第第 3 章章 工程计价程序工程计价程序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程序(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1 直接费 2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3 企业管理费 2×费率 4 利润 2×费率 5 规费 2×费率 6 价款调整 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 7 税金 (1+3+4+5+6)×费率 8 工程造价 1+3+4+5+6+7 第第 4 章章 规费组成及计规费组成及计费基数费基数 1. 规费组成及计费基数(见下表)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数 1 养老保险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 械费 2 医疗保险费 3 失业保险费 4 生育保险费 5 住房公积金 6 工伤保险费 7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8 工程排污费 9 工程定额测定费 10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11 职工教育经费 2 规费计费基数中, 直接费中的人工、 机械费均按照各专业消耗量定额规定的人工、 机械消耗量及基期价格计算。 4 第第 5 章章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标准 一、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一)费用标准适用范围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 工程的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 、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包工包料) 1.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标准(%)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1 直接费 2 企业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30 21 17 3 利润 16 12 8 4 规费 17 5 价款调整 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输、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用标准(见下表) 序 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标准(%) 1 直接费 2 企 业 管理 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4 3 利润 3 4 规费 5 5 价款调整 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3.桩基础工程费用标准(见下表) 序 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标准(%)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1 直接费 2 企业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9 7 3 利润 7 7 4 规费 12 5 价款调整 按合同确认的方式、方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下表) 项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跨度 30m 15m 15m 工业建筑 钢结构 建筑面积 12000m2 8000m2 8000m2 其他结构 单层 檐高 20m 12m 12m 跨度 24m 15m 15m 多层 檐高 24m 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