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上市公司审计监管框架建议会员谘询文件撮要
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 會員諮詢文件撮要,講者 : 丁偉銓 (行政總裁兼註冊主任) 機構 : 香港會計師公會 日期 : 2013年10月8日,©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監管上市公司的核數師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是香港資本市場整個監管體系的其中一環 現時主要由香港會計師公會執行職責 過去十年國際趨向設立獨立的審計監管,國際獨立審計監管機構組織(IFIAR)於2006年成立,隨著會員數目的增加,國際影響力日隆,香港有必要成為IFIAR的會員 公會是業界組織,資金來源和管治方式都不是獨立於審計專業,不能加入IFIAR,或取得等同歐盟認可的地位 須調整以維持香港資本市場和審計專業的地位和聲譽,2,©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公會早於2008及2009年便帶頭進行研究及外展工作 2010年初成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制定改革建議 2011年底向政府提交初步建議 2012年初公會與政府及財務匯報局制定聯合建議和時間表,3,©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改革的目標是設立一個獨立監管機構, 促使香港對上市公司核數師的監管制度符合IFIAR會員及等同歐盟認可的要求,並與國際同步,同時適合香港本地的環境 公會與政府及財務匯報局廣泛磋商後建立了一個框架草案 政府會於公會諮詢會員後進行公眾諮詢 該框架列出改革的目標及六個核數師監管機制的元素,4,©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六個元素包括註冊、審查、調查、紀律處分、持續專業進修及準則制定 如不是由獨立機構直接執行,便是由公會獲法例授權執行,並由獨立機構負責監察(oversight) 獨立機構有權力指示公會採取適當行動,以維護公眾利益,5,©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一) 註冊 公會繼續負責會員和事務所的註冊事宜 為上市公司核數的事務所及相關會計師備存獨立的註冊紀錄 包括獲准為香港上市公司核數的內地及非香港核數師 新制度須確保內地及海外核數師得到有效監管,6,©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二) 審查 獨立機構將負責審查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及有關核數師的質量控制系統 獨立機構亦可授權公會進行審查工作 公會繼續對非上市公司進行審查工作,7,©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三) 調查 調查上市公司核數師的權力已於2006年移交財務匯報局,8,©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四) 紀律處分 監管機構有需要對不符合標準的審計工作採取適時行動 在建立高效的處分機制時,亦須秉持自然公正和公平的基本原則,9,©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四) 紀律處分 未能解決的個案,可交由完全獨立的紀律委員會或審裁處辦理,須遵守以下原則: 未經正當程序,不可進行處分 過程必須絕對透明 負責審查或調查的人士,不可參與相關獨立紀律委員會或審裁處程序,10,©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四) 紀律處分 處分程序必須有清晰的指引 罰款並非恰當的做法,尤其是以審計工作損益的倍數作為罰款的基礎 如必須實施罰款處分,則罰款金額應與失誤的嚴重程度相稱,亦應考慮核數師的財務資源、以往紀錄及是否承認過失等,並應設定上限 如一方對審核結果不滿,應有不受限制的權力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11,©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五) 準則制訂 繼續由公會負責 公會擁有所需經驗、技能、資源和國際關係,在優質審計準則與國際標準同步方面紀錄良好 監察應與註冊及持續專業進修的監察無異,準則毋須在頒布前,經獨立機構批准,12,©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六) 持續專業進修 在獨立機構的監察下,公會將繼續要求其會員符合強制持續專業進修的要求,並檢查會員是否遵守,13,©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框架建議,資金來源 主要由上市公司和投資者承擔 上市公司核數師應繳交註冊費,以支付備存註冊紀錄冊的行政費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