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ICS13.060.30Z 05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T XXXXXXXXX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stewater treatment project of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industry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5/T XXXXXXXXX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污水水量和水质25总体要求36工艺设计4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88检测与过程控制89主要辅助工程8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911施工与验收1012运行与维护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立宏、刘凯、赵侣璇、樊勇吉、覃楠钧、黄颖、徐荣乐、韦杰宏、蒋波、谢诃、陆欣昌、李平、谢祎敏、李晓辉、宋晓薇、何欣凌、於雅娟。11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污水处理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污水水量和水质、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行业污水处理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处置污水、医疗污水的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T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483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J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ECS128 生物接触氧化法设计规程CJJ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2038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204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7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计建设19901215号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发200922号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竣工验收指导意见3 术语和定义HJ204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或其他形态的废物。3.2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污水 wastewater of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industry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在危险废物处置和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处置工艺污水、堆存物料排水、场地冲洗水、车辆容器冲洗水、化验室排水、外来废液、初期雨水、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等。3.3危险废物处置污泥 sludge of wastewater treatment of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在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4 污水水量和水质4.1 污水来源与主要污染物4.1.1 处置工艺污水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对危险废物处置过程形成的污水,主要包括了焚烧工艺排水、物化工艺排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石油类及有机物等。4.1.2 堆存物料排水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排水,水质变化大、浓度高。4.1.3 场地冲洗水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生产过程中冲洗污染物抛洒、泄漏和烟气污染物的地面沉降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重金属、石油类及有机物等。4.1.4 车辆容器冲洗水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和容器卸料后冲洗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重金属、悬浮物及有机物等。4.1.5 化验室排水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化验室排出的污水,水质复杂多变,污染物浓度较高。4.1.6 外来废液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所接收的废酸碱、含重金属废液、含氰废液、含油污水或其它中低浓度的有机废液。4.1.7 初期雨水厂区初期雨水主要含有悬浮物、有机物和少量重金属。4.1.8 填埋场渗滤液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自有安全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进入渗滤液收集池后,输送至企业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氨氮、COD等。4.1.9 生活污水厂内与生产无关的污水,包括食堂、办公室、宿舍、厕所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有机物等。4.2 污水水量4.2.1 对于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水量宜类比同类型、同规模企业的污水排放量数据,或可参照式(1)计算获得。QY=Qi+Qj+Qk+Ql+Qm+Qn+Qo+Qp(1)式中:QY生产性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 ,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 Qi处置工艺污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 Qj堆存物料排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 Qk场地冲洗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Ql车辆容器冲洗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Qm化验室排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Qn外来废液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Qo初期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按GB50015相关要求确定;Qp填埋场渗滤液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天(m3/d)。4.2.2 对于现有企业的改、扩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水量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如不具备现场实测条件,宜类比同类型、同规模企业的污水排放量数据。4.2.3 厂区生活污水与生产性污水应分别收集和处理,新建项目生活污水水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4.3 污水水质4.3.1 对于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污水水质可参照同类型、同规模企业的实际运行数据来确定。4.3.2 水质实测数据应按HJ/T91相关要求进行监测。5 总体要求5.1 一般规定5.1.1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遵循“三同时”制度,并以企业生产情况为依据,实行污水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5.1.2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应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应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地面冲洗水和设备渗漏水收集系统。5.1.3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在建设和运行中,应采取消防、防噪、抗震等措施,构筑物应符合GB50141的要求。5.1.4 处理设施、构(建)筑物、耗材试剂存放场所以及污泥临时存放场所等应根据其接触介质的性质,采取防腐、防渗、防“跑、冒、滴、漏”等措施,并符合GB18597的规定。5.1.5 应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排污口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符合HJ/T353、HJ/T355和HJ/T212的要求。5.1.6 应配套建立污泥处置和臭气控制等二次污染处理单元和预防措施,建设应急事故池。5.1.7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应实行清洁生产,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产生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5.2 场址选择5.2.1 污水处理工程选址应符合规划要求,考虑远景发展,并参照GB50014的规定。5.2.2 应考虑交通运输、水电供应、水文地质等条件,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处理后的污水有良好的排放条件。5.3 建设规模5.3.1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污水处理工程服务范围的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综合确定。5.3.2 污水处理工程各处理单元的建设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a) 格栅等调节池前构筑物的容积按最大日流量计算;b) 调节池及其后构筑物按最大日平均流量计算;c) 回用水处理系统根据回用水的水质,水量和回用环节,经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d) 污泥处理与处置系统按最大日平均污泥量计算;e) 应急事故池容积应按GB50483相关要求确定。5.4 工程构成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应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等。5.5 总平面布置5.5.1 总平面布置等应符合GB50014、GB50187及相关标准,根据项目组成确定。5.5.2 污水处理构筑物应优先按流程布置,以重力流方式联通的构筑物宜相邻布置,应减少或避免污水的迂回或远距离输送。5.5.3 构筑物的分布及设备的选型应使系统间的联络管道数量最少和长度最短。5.5.4 污水处理站内构筑物的布置,应考虑到处理站外部各种管道及电缆接口的方位,对分期建设或有改、扩建可能的污水处理站,应预留建设用地及联络接口。5.5.5 构筑物的间距应紧凑、合理,应满足各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和埋设各种管道以及养护维修管理的要求。6 工艺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宜采用处理效率高、节能的处理工艺。6.1.2 含有GB8978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6.1.3 污水处理后外排水应符合GB8978的要求,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6.2 污水收集6.2.1 处置工艺污水宜按水质特征分类收集。6.2.2 堆存物料排水应通过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配套的排水系统收集。6.2.3 车间场地冲洗水应通过车间排水系统收集,厂区地面冲洗水和生产区域初期雨水宜通过管道排入雨水收集池,在露天装置污染区域附近分别设置集水池收集各污染区域内的初期雨水。6.2.4 车辆容器冲洗水应通过卸料冲洗场所专用排水系统收集。6.2.5 化验室排水应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实验室配套的污水收集池。6.2.6 填埋场渗滤液通过填埋场渗滤液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