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机推广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农机推广工作实施意见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精神,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镇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XX年农机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对照市加快推进全市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要求,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攻点,以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和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为突破点,以推广高速乘座式插秧机和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为着力点,培育发展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扶持,使我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目标任务:XX年全镇新增高速乘座式插秧机43台,实现机插面积11000亩,机插率30%以上,新增50马力以上大中拖配46台套,新增农机合作社19个,农机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机械化作业面积80%,全镇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二、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新购高速乘座式插秧机补贴14000元/台,新购55马力以上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械补贴8000元/台,新成立农机合作社补贴XX元,连片机插秧面积达500亩的补贴2万元。三、奖补资金发放方式由镇农技中心牵头,财政分局配合,成立农机推广考核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奖励资金的考核和发放工作,年底由考核小组核查后,以“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到购机户。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机推广工作,把发展农机化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强力推进,落到实处。2、严格考核奖励,镇政府将农机化工作列入对村百分赛考核,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3、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要落实好高速乘座式插秧机资金和尽快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并认真做好配套服务工作。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