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校企合作办学协议书
校企合作办学协议书甲方:合肥永红幼教集团乙方: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为推动校企合作,实现以需促学、学以致用目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协议的宗旨是:建立甲方与乙方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基地,同时在科研开发、技术服务等领域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合作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一、校企联合办学双方权利和义务(一)合作学校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招生、组织教学和教学管理;乙方如果需要组织参观活动,须提前向甲方人事部门申请,由人事部门负责落实。2、乙方根据甲方对员工的素质要求调整课程设置,并将甲方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引入学校,在整个教学进程中贯穿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3、乙方按照甲方用人标准,会同甲方人员在学生毕业前一学年甄选人员,组成“永红幼教”特色班(40人左右),对学生进行岗前系统培训;培训及教学计划完成,即定向输送给甲方,并确保特色班人员至甲方报到。乙方可用甲方企业名称冠名学校培训基地,如“合肥永红幼教集团人才培养基地”等。(二)合作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为了吸纳优质生源,甲方同意乙方冠名 “永红幼教”特色班或“订单班”进行招生宣传;2、乙方负责接待日常教学安排及管理,特色班的学生在校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后,由甲方择优录取安排实习或工作岗位; 3、学生因不服从管理或违纪违规被甲方开除,甲方人事部门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二、培养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选择的毕业生,须满足甲方的基本标准条件。具体如下:女;大专学历; 3年学制;年龄16周岁以上;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三、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乙方提供的特色班合格学员甲方若不优先录用,则乙方可终止本年度协议的继续执行;甲方有收取乙方学生非规定费用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并向集团有关部门检举。(二)乙方违约:乙方提供给甲方选择和录用后的学生有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不予录用。四、其它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内容长期有效,且自本协议生效日期后的每年对应月份,双方可就协议期限及长期合作内容协商修订一次。3、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执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合肥永红幼教集团 乙方: (章)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