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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第八讲 知识产权保护理论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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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第八讲 知识产权保护理论问题研究

1,主讲 : 蒋言斌 教授 博士,第八讲,知 识 产 权 特 定 保 护,2,特定保护指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别于民法、行政法、刑法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认定、法律责任、审判机构等有特殊的规定和设置,形成了特定的保护,例如特定的审判机构,例如知识产权庭。受理专利纠纷的案件要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等。,特定的保护,3,特 定 保 护,侵权认定,侵权责任,审判抗辩,侵权表现,4,第一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第二节、侵犯知识产权构成要件及侵权认定 第三节、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第八讲、知识产权的保护原理与规则,5,第一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德国民法典进一步发展了侵权行为的概念。德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七章“各个债的关系”的第二十五节规定了侵权行为。其823条为:“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义务。”,法国民法典该法典第二卷“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变更 ”第四编“非因合意而发生的义务”第2章规定了“侵权行为与准 侵权行为”,其中第1382条规定:“基于过咎(Faute)的行为使 他人发生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日本民法709条侵权行为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者, 负因此而产生损害的赔偿责任。”日本学界认为,“所谓侵权行为, 就是当某人违法侵害他人的权利或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使加害 者负担应该赔偿受害者损害的债务的制度。这种违法的利益侵害 本身也叫作侵权行为。”,6,1、有损害事实,包括有形 损害和无形损害;,2、实施了法定的侵权行为;,3、实施行为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第二节、侵犯知识产权构成要件及侵权认定,7,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任何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赢利为 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8,专利侵权构成要件,专利法第11条、58条、59条(法定侵权),第一、行为人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效的专利。,第二、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第三、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第四、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9,1、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8种) (直接侵权),1、未经许可制造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 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10,许诺销售-又称提供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 中成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许诺, 它是一种销售的要约行为。,1、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 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8、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人同意,擅自许可或转让等。,11,2、间接专利侵权行为(3种),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设备和材料。,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并向未经专 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销售专门用于专利 产品的关键部件,,12,2、间接专利侵权行为,人实施该专利技术,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 违反合同中不得转让的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2、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包括以合法途径取得 专利技术资料,但无法定权利或约定授权而许可他,1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穷竭,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 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 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 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使用的;,(二)先用权人的实施,1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三)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 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 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 关专利的;,(四)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 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 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5,先用权成立的条件,第一、制造使用的行为发生在取得专利权 的专利申请日以前。,第二、实施的发明创造是行为人自行研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 的或者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第三、行为人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 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准备与实施有明确的因果关系;直接相关的实际准备工作, 包括技术、生产准备、完成了样品试制等),16,先用权成立的条件,第四、行为人仅在原有范围内 制造或者使用。,(原有范围:行为人在申请日以前所实施的或者作好了实施准备的 规模、数量或者地域范围),(制造或者使用:对专利产品而言,不仅包括制造专利产品,还包 括销售或使用已经制造的专利产品;对专利方法而言,不仅包括使 用该专利方法,还包括销售和使用依该方法所获得的产品),17,1、界定保护范围的原则, 固边限定原则确定发明界限, 即权利要求中的实际结构。,即根据权利要求书的文字严格的、忠实的进行解释。权利要求书 所记载的范围是专利保护的最大限度,实践中,确定保护的范围 与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还稍空一些。(美国), 中心限定原则发明要旨,即以权利要求书作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 和图纸,将中心四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包括在专利保护的范围 以内。(Germany),18, 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折衷原则,即保护范围根据权利要求的内容来确定,而说明书和附图应当用 来解释权利要求的,该规定既给专利权人以公正的保护,又给第 三者以合理的确定性。较为合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 外观 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专利法56条规定:,我国专利保护范围的界定即采用折中原则:,19,产品专利,-一般应包括具有相同的特征、相同的结构、 相同的性能的产品。保护范围一般不受说明书 所说明的用途的限制。,方法专利,-一般包括具有相同的特征,相同的参数和相同的效果 的方法。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不论产品本身是否取得专利, 都属于方法专利的范围。而方法所用的设备、工具、仪器、装置不 限制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不受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制造方法或产品所用 材料、产品的尺寸大小以及产品的内部大小的限制。但要受产品类别的限制。,外观设计,20,发明专利侵权判断,1、相同侵权判断,在侵权判断时,如果该指控侵权的产品和方法 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 技术特征,则可判为相同侵权。,是否全部技术特征都有相同的形式、相同形式的技术特征是 否有相同的目的、完成相同的功能、产生相同的效果, 各技术特征关系是否相同,所有答案是肯定的,则构成相同侵权。,分解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的各项 特征比较,考察独立权利权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是否出现在被 控产品或方法中,,21,2、等同侵权判断,该侵权满足三个条件:,基本相同的方式 或手段(等价);,完成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实质基本相同的效果;,构成侵权。它可能增加一些技术特征部分,或把几个技术 特征聚合在一起,或省略个别技术特征,或改变形状、 大小、比例等组成部分,仍为侵权。,22,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 照片中该产品的造型、图案、色彩或其组合 为准。判断步骤:,1、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国际外观设计分 类表”中同一小类。如果不是,不构成侵权。,2、如果同属于一个小类,则继续判断两者的形状、色彩图案或其 组合之间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相同”或“相近似”是在对产品基本组成部分进行比较后得出 的整体视觉效果。重点观察展现产品视觉的形状、图案等是否有明 显区别,其基本组成部分是否有一致性。如果被控产品与专利产品 相同或相似,都构成侵权。,2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判别两种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是否相同或近似,,都应当依此类商品的普通消费者实施以普通注意力进行观察,,不应以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为标准来衡量。,通过间接对比,能产生混淆,认定为近似。,24,1、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 和 核定使用的商品 为限.,2、法定侵权表现,3、侵权的构成,4、侵权的法律责任,侵权的三种责任,四个构成要件,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商标专用权保护,25,侵犯注册商标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26,侵犯注册商标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 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 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7,(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 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28,著作权保护? 1、侵犯著作权行为? 2、侵犯著作权构件? 3、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29,以及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侵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行为,是指未经作者或其他 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利用,30,下列侵权行为 :(11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 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31,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 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 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 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 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 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 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32,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 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 行为。,33,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 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 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4,1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 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 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1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 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 的除外;,35,1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 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 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 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6,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 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 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 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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