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的发展与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上)
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的发展与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上) 一、司法的危机与的发展诉讼作为一种传统的、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最高的权威性。然而,由于其费用高昂、程序繁琐、延迟等固有缺陷,它在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成员的纠纷解决需要,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各国的民事司法制度都面临着某种程度的危机,并由此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民事司法改革浪潮。各国的民事司法改革各有特色,并由此产生了许多的新的诉讼变体,如分别以民事权利的集合化救济与简易化救济为特征的代表性诉讼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等。纵观现代各国的民事司法改革,有以下几点共性:首先,加强法院或法官对诉讼的职权管理。其次,简化诉讼程序,构建小额诉讼程序或设立小额法院。第三,重视诉讼中的和解与加强法院调解职能。第四,发展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包括法院附设,以减轻和分担法院的压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