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和应急救逃生检查大纲-陆岸终端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检查问题说明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部门,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2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3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4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有关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定岗位从事操作、管理。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5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并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九条6企业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林区居民点和易燃建筑密集的村寨,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7义务消防队(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义务消防队(组)所需的经费和队员的补贴,分别由各所在单位负责解决。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8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9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10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11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1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13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14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15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16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17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1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19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20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2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2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2、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检查问题说明1消防站及消防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油气田三级及以上油气站场内设置固定消防系统时,可不设消防站、如果邻近消防协作力量不能在30min内到达(在人烟稀不少、条件困难地区、邻近消防协作力量的到达时间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消防冷却水连续供给时间),可按下列要求设置消防车:1 油田三级及以上的油气站场应配2台单车泡沫罐容量不小于3000L的消防车。2 气田三级天然气净化厂配2台重型消防车。3 输油管道及油田储运工程的站场设置固定消防系统时,可不设消防站,如果邻近消防协作力量不能在30min内到达,可按下列要求设置消防车或消防站:1)油品储罐总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0m3的二级站场中,固定顶罐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 m3或浮顶罐单罐容量不小于20000 m3时,应配备1辆泡沫消防车。2)油品储罐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0 m3的一级站场中,固定顶罐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 m3或浮顶油罐单罐容量不小于20000 m3时,应配备2台泡沫消防车。3)油品储罐总容量大于600000 m3的站场应设消防站。4输气管道的四级压气站设置固定消防系统时,可不设消防站和消防车。5油田三级油气站场未设置固定消防系统时,如果邻近消防协作力量不能在30min内到达,应设三级消防站或配备1台单车泡沫罐容量不小于3000L的消防车及2台重型水罐消防车。6消防站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第8.2.6条的要求。站内消防车可由生产岗位人员兼管,并参照消防泵房确定站内消防车库与油气生产设施的距离。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8.2.1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应满足水质、水量、水压、水温要求。当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设置可靠地取水设施。处理达标的油田采出水能满足消防水质、水温的要求时,可用于消防给水。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8.3.13储罐区和天然气处理厂装置区的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并应采用易识别启闭状态的阀将管网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从消防泵房至环状管网的供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其他部位可设支状管道。寒冷地区的消火栓井、阀井和管道等有可靠的防冻措施。采用半固定低压制消防供水的站场,如条件允许宜设2条站外消防供水管道。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8.3.34消防水池(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池(罐)的容量应同时满足最大一次火灾灭火和冷却用水要求。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罐)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2) 当消防水池(罐)和生产、生活用水池(罐)合并设置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在寒冷地区专用的消防水池(罐)应采取防冻措施。3)当水池(罐)的容量超过1000m3时应分设成两座,水池(罐)的补水时间,不应超过96h。4)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罐)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8.3.45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高压消防供水时,消火栓的出口水压应满足最不利点消防供水要求;采用低压消防供水时,消火栓的出口压力不应小于0.1MPa。 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8.3.56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的振动;2 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现场检查/查档案资料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13.2.67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