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照明照度要求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2),高层建筑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低层建筑的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 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超过300 m2的地下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疏散通道上的照度要求,疏散通道上的疏散照明,在疏散通道地面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1x ,距疏散通道地面1米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1lx,火灾时需要继续工作场所的照度要求,保证继续工作所需的照度,工作照明与应急照明混合设置时的照度要求,应急照明的照度为该区工作照明照度的10以上,具体数值可视环境条件而定,最大为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