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统计报表管理制度N(O)
GB/GR-CW-2018 程序管理文件 第 1 页 共 3 页 财务统计报表管理办法财务统计报表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为规范财务报表统计工作,为公司 决策提供财务数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财税中心对总经理和董事会(执行董事)提交审阅 的各类财务报表。 第二章第二章 报表种类、责任人、时限、要求报表种类、责任人、时限、要求 第三条第三条 财务统计报表的类别及统计责任人和时限: 财务部统计报表目录 序号类别和目录 制表责任人 统计时间 (日周月) 审核人审批人上报时间 一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一)主表主表 1 资产负债表主管会计岗每月8日前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每月 10 日前(电 子版) 2 利润表主管会计岗每月8日前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每月 10 日前(电 子版) 3 现金流量表(对外)主管会计岗每月8日前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每月 10 日前(电 子版) 4 经营情况明细表主管会计岗每月8日前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每月 10 日前(电 子版) (二)附表附表 1 货币资金明细表主管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2 应收账款明细表(医保卡) 销售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3 其他应收款明细表销售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4 应付(预付)账款明细表库存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5 其他应付款明细表库存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6 销售收入明细表(各门店) 销售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7 销售成本明细表(各门店)库存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15 日前(电 2 子版) 8 销售返利明细表库存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9 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主管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10 销售费用明细表费用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11 管理费用明细表费用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12 财务费用明细表费用会计岗每月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13 营业外收入支出明细表主管会计岗每月13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5 日前(电 子版) 二二资金业务报表资金业务报表 1 现金盘点表出纳岗每月1日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1 日 2 银行余额调节表出纳岗每月5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5 日前 3 供应商付款统计表出纳岗每月10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12 日 4 经营合同付款明细表出纳岗每月10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12 日 5 资金周、月报表出纳岗每 周 一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12 日 6 房租费用支出月报表出纳岗业务发生当日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12 日 7 装修费用支出月报表出纳岗每月8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每月 12 日 8 发票登记表税收会计岗发生业务时财务部长财务经理财务备查 三三对外报表对外报表 (一)(一)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每月12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3 日前(网 报) 2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 报表 税务会计 每月(季) 12 日前 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3 日前(网 报) 3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税务会计每年4月30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年 4 月 30 前 (网报) (二)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每月 13 日前(网 报) 1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申报 表 税务会计每月10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3 日前(网 报) 2 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 每年4月30 日前 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3 日前(网 报) 3 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会计每月10日前财务部长财务经理 每月 13 日前(网 报) 第四条第四条 统计工作要求: 3 (一)会计报表主表依据公司财务制度填报;附表中资产、负债类明 细科目填写年初数和本期期末数,损益类科目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本年累计 发生额; (二)资金业务报表填报要求: 合同付款统计表:反映已签订合同付款情况,由出纳于付款当日填 报;该报表为财税中心内部登记表,财务经理审核,不上报; 资金周报表:反映每周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资金余额情况,由出 纳岗每周填报; 费用支出报表:反映每周及月度支出情况,由费用会计岗填报: 销售统计报表:反映门店销售情况,由销售会计岗填报; 发票登记表:反映发票的领用核销情况,该报表为财税中心内部登 记表,财务经理审核,不上报。 (三)对外报表依据政府部门表格填报要求填报。 第五条第五条 部门人事变动时,原统计责任人将统计工作与新统计责任人办理 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统计内容、统计标准、统计时间、上报时间、上 报人等,交接手续办完之前不得离岗。 第六条第六条 部门经理依据本制度对部门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第三章 附则附则 第七条第七条 本制度由财税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八条第八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公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