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换一换
首页 金锄头文库 > 资源分类 > PPT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互联网金融合规化

  • 资源ID:51715771       资源大小:658.20KB        全文页数:20页
  • 资源格式: PPTX        下载积分:20金贝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支付宝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贝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1、金锄头文库是“C2C”交易模式,即卖家上传的文档直接由买家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传人(卖家)所有,作为网络服务商,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及时联系右侧客服;
2、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jinchutou.com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部份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jinchutou.com水印标识,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3、所有的PPT和DOC文档都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4、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金锄头文库作为内容存储提供商,无法对各卖家所售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5、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
6、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点击右侧栏的客服。
下载须知 | 常见问题汇总

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互联网金融合规化

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互联网金融合规化?一、P2P起源、基准模式与银行的比较二、P2P平台业务模式三、P2P法律关系四、 P2P监管与平台定位五、P2P法律风险与合规1-1 P2P起源、基准模式与银行的比较 资金沉淀、定价、垄断、中介贷款人(存款人)银行借款人贷款人P2P平台借款人贷款申请邀请投标贷款申请发放资金发放资金2-1 P2P平台业务模式(一)信息中介模式该种模式是指平台主要为贷款人、借款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不提供担保、不参加借贷等,风险由贷款 人自行承担。如早期的拍拍贷。(二)担保模式该种模式是指平台除了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外,还特贷款人的资金案例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或承诺。担 保模式与信息中介最大的不同是平台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此种模式可细分为担保公司担保模式、小额贷款公 司担保模式和平台自身担保模式。(三)信用中介模式不仅提供信息中介功能,还提供期限转换、金额转换等功能。(四)其他演变模式陆金所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模式等3-1 有担保模式P2P平台法律关系(一)平台与贷款人(投资人)、借款人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平台的法律地位居间人(二)贷款人(投资人)与借款人民间借贷合同法律关系(三)贷款人(投资人)与担保人担保合同法律关系1、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2、担保公司担保3、小贷公司担保3-2 债权转让模式P2P平台法律关系一、P2P平台与投资人之间的债权转让问题二、投资人之间的债权转让问题1、投资人数的限制。2、债权转让通知3、债权转让利息让与4-1 P2P监管(一)四条红线一是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二)十大监管原则 1、P2P机构不能建立资金池;2、要落实实名制原则;3、P2P是信息中介;4、应设立行业门槛;5、资金托管;6、不得 为投资人提供担保;7、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8、信息披露、外部审计;9、行业自律;10、小额化。(三)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 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不设准入;2、负面清单;3、线下禁令;4、信息披露;5、发放贷款等(五)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六)地方规定4-2 P2P监管平台成立 股东、注册资本、组织架 构、高管背景、备案登记平台退出 备案注销平台运营 业务模式、营销模式、风 控模式、业务类 型、信息 披露、风控要求借款人 实名制、借款用途、信息 发布、禁止欺诈、资金监管 资金托管、不搞资金池贷款人 实名制、资格准入、资金 来源外部:监管机构、外部审计、行业自律4-3 行业定位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 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 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 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2、P2P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3、从法律上看,P2P网贷平台是居间人。5-1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5-2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法律风险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风险提示:(1)自融(2)债权转让模式(3)资金池(4)风险互助基金、法律援助基金等5-3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法律风险2、集资诈骗罪(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风险提示:(1)债权转让模式债权的真实性问题(2)共犯问题:收取佣金、代理费、服务费等5-4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法律风险3、洗钱罪(第191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 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 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5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法律风险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2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 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5-6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法律风险 5、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6、高利转贷罪(第175条)、骗取贷款罪(第175条之一)、非法经营罪 (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第223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第179条)5-7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法律风险 7、共同犯罪的问题(1)贷款人洗钱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2)借款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8、P2P平台的担保责任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 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 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 予支持。9、货币资金保障:风险互助基金、法律援助基金、担保公司保证金、风险储备 金(1)信息平台信用平台(2)资金池(3)利息的预告扣除与归属5-8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法律风险10、电子合同合同法、电子签名法、民事诉讼法、CA认证与TSA可信时间戳11、信息披露与侵犯隐私权(侵权责任法第1条、第6条)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 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行为人因 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5-9 P2P平台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 合规(一)运用综合增信措施替代担保精选合作机构傍大牌,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存管银行、评级机构、股东背景(陆金所) ;评级;市场化资产转让平台;合作共享数据库。(二)P2P参与机构、人员相互无关联关系和利害关系 借款人、担保人、P2P平台不应有关联关系(三)资金托管远离资金池(四)不要拆标避免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犯罪(五)业务转型联系方式1、单位: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2、地址:皖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24楼3、电话:151551162264、邮箱:15155116226163.COM5、微信:PKUWXF

注意事项

本文(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互联网金融合规化)为本站会员(繁星)主动上传,金锄头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阅读金锄头文库的“版权提示”【网址:https://www.jinchutou.com/h-59.html】,按提示上传提交保证函及证明材料,经审查核实后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