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税务登记的办理 - 纳税服务网
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第四节 其他税务登记的办理一、外出经营税务登记二、注销税务登记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第四节 其他税务登记的办理 一、外出经营税务登记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 明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纳税人每到一县(市)都要开具一份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 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 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第四节 其他税务登记的办理 一、外出经营税务登记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 活动情况申请表,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并由 经营地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 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 效期满10日内,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 明缴销手续。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税务机 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第四节 其他税务登记的办理 二、注销税务登记(一)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对象(二)注销税务登记的要求和手续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第四节 其它税务登记的办理 二、注销税务登记 (一)注销税务登记的对象和时间(一)注销登记的对象和时间:1.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 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 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未办理工商 登记的应当自有权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 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第四节 其它税务登记的办理 二、注销税务登记 (一)注销税务登记的对象和时间2.纳税人因变动经营地点、住所而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的,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者在 经营地点、住所变动之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纳税人应当 自迁达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在迁 达地成为纳税人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其程序和手续 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 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 面申报报告。 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第四节 其他税务登记的办理 二、注销税务登记(二)注销税务登记的要求和手续(二)注销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原主 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 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未 使用的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 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三)注销登记的手续: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 家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 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 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权国 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注销。报税技能培训系统上一节回本节目录下一节上一页下一页本节学习结束,谢谢您!点击进入下一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