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几点理性思考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几点理性思考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几点理性思考作者:杨铭 王永远 王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显然,要科学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就应认识到这种融合不是简单的国防和经济社会“板块式”结合,而是两大系统的有机融合及一体化发展,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建立国防经济体系和军队建设保障体系,把现代化军队建立在整个经济社会体系的基础上。这种模式有利于从整体上破除国防体系与经济社会体系之间的壁垒,使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方面深深植根于综合国力之中,利用国家的整体实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对于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一、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强大动力一、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强大动力在某种意义上讲,军事变革模式是一个国家生产方式和经济实力的客观反映,生产方式和经济实力对军事变革具有决定性影响。军事变革模式与生产方式、经济实力相统一,是一些国家军事变革的政策取向和成功经验。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裕,工业化、信息化程度还不高,生产方式还比较落后。要真正走出一条快速高效的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新路子,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体系,充分运用生产方式、经济实力的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发挥军民两方面的优势,统筹考虑作战方式、作战实力与生产方式、经济实力发展的关系,把战斗力生成方式与生产力增长模式结合起来,这样,不仅有助于变消耗型国防为增值型国防,而且也有利于从经济和军事两方面的结合上增强综合国力。 二、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增强融合意识二、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增强融合意识指出:“军队首先是一个战斗队,必须坚持一切建设和工作向能打胜仗聚焦。”这充分说明,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始终是以战斗力为中心。而军队与社会资源直接对接的范围越广,利用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社会资源潜力向军队战斗力生成的转化。“军民结合、平战结合”是我国一贯的方针,但过去主要局限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主要体现为“军转民”。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重要论述所包含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新的模式,具有更为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可以将其概括为“一个核心思想、两个基本目的、三个关键环节、四个重点领域”。一个核心思想,即“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把相对独立的国防发展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融合起来。两个基本目的,即利用丰厚的经济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效益,使国防建设和国家经济建设能够相互兼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个关键环节,即强化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意识,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基础的体制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四个重点领域,即在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领域实行“融合式”发展。 三、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加大国防与三、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加大国防与“五位一体五位一体”建设系统的融合力度建设系统的融合力度着力消除国防建设系统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建设系统之间的各种壁垒,实现两大系统的深度融合,使国防建设系统与“五位一体”建设系统之间能够有序地互通、互促、互用,把国防实力特别是军队现代化作战能力建立在综合国力的基础上。一是推进军民结合创新体系的建设。二是重视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工作。三是努力扩大军品的协作配套范围。 四、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形成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四、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形成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强调:“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军民融合式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实现军民融合,离不开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作保障。首先,要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源头”上进行规范,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的宏观需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上升到国家层次。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坚持贯彻国防要求的原则。军队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要实行规范的相互参与制度,互通信息、全面论证、协调实施。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协调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计划指导与资源市场配置、国家战略产业与配套产业、平时建设与战时动员等重大关系。其次,要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律法规。成熟和文明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是协调市场经济各方利益的准绳。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法律法规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一要根据国防和军队建设新的实践要求修订已有的法律法规,二要根据需要制定新的法规,三要在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充实国防的内容条款。总之,科学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就是要在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使国防和军队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