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再设 13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1 未来 3 年再设 1300 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 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 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 本报北京 7 月 29 日讯 记者韩雪萌报道 银监会编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 年2011 年总体工作安排 (以下简称 工作安排 )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 未来 3 年计划在全国再设立约 1300 家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日前,银监会下发 专门通知,组织各地贯彻落实。 自 2006 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农 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以 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到 2009 年 6 月末,全国已有 118 家新型农村金 融机构开业,引入各类资本 47.33 亿元, 吸收存款 131 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2 55 亿元,中小企业贷款 82 亿元。新型 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有效缩小了城乡 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 了充分肯定,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并给予 大力支持。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措施符 合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 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 展的客观需要。 工作安排的实施,对于加大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力度,持续提高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率,加 快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 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工作安排 ,未来 3 年将 在全国再设立约 1300 家新型农村金融 机构,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 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 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贫困县和中小企 业活跃县域。3 年总体工作安排的实施,-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3 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 充分的状况。 为确保实现 3 年总体工作安排, 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按 照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网点覆盖和战 略布局、自主选点和监督指导有机结合 的原则,首先考虑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 重点县和中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新型农村 金融机构。同时,实行”东西挂钩、城 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挂钩”的准 入挂钩措施,对到全国百强县、大中城 市辖区及东部地区的规划地点发起设立 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要求其按照规定 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中西部地 区挂钩设立相应数量的村镇银行或贷款 公司。在实施准入挂钩措施过程中,各 级银行业监管机构将严把准入关,加强 地区之间横向沟通,系统之间上下联动, 确保信息畅通,工作有序。对积极到国 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地区发-精选财经经济类资料- -最新财经经济资料-感谢阅读- 4 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监管机构 要支持其到发达地区发展,为其分支机 构设立、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和新业务准 入开辟绿色通道;对未按规定落实挂钩 计划的主发起人,监管机构不得为其新 设村镇银行出具监管意见书,不得受理 其村镇银行筹建申请。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 各地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3 年总体工 作安排,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抓紧制订 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要求,落实具体 措施和责任,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 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 3 年目标全面实 现,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 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 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