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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件-相关基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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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件-相关基础法律

模块二 相关基础法律第二讲 公司法 第三讲 合同法第二讲 公司法n一、企业法概述n二、公司法的概述n三、公司法基本内容n四、公司治理一、企业法概述n(一)企业法n是确认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调整其内部组织关系的法。 或以企业为规范对象。确认并调整企业的设立、变更 和终止、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资本、投资者相 互之间及其与企业的关系、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及其 管理、企业与其它管理者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二)企业形态法定化与企业法律形态 n1、企业形态法定化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确认企业形 态,从而以利于建立起相应形态的企业法律制度和科 学的企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 n手工业者(个人独资、业主企业) 基于继承和扩大经 营 合伙企业 基于连带风险出现有限合伙 (隐名合伙、两合公司) 资产阶级萌芽阶段快速积 聚资金股份有限公司适应中小企业有限责任公司2、目前我国企业法律形态-法律形式 (1)以责任形式为标准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 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 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 组织。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一个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一个 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 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投资人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投资人 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 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除外。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除外。(2 2)以所有制为标准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以所有制为标准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 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 、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乡村城镇、乡村 私营企业私营企业88人人 三资企业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 资企业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 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 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 资的企业。资的企业。n(三)市场准人法律制度n市场准人制度,是指有关国家或政府准许自然人、法 人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规则的总 称。包括一般市场准人规则和特殊市场准入规则。n(四)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n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 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是一种关系责任或积极责任。n以企业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义务的相对方。n是企业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统一。n是对传统的股东利润最大化原则的修正和补充。二、公司法的概述n(一)公司的概念n公司是指其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 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n(二)公司的分类n1、按照公司股东的责任: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有 限公司。n2、英美法系国家的分类: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n3、公司的隶属关系划分:总公司和分公司。n4、按照公司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1)母公司、子 公司。n5、按照国籍标准: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 。三、公司法基本内容n(一)名称和住所n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且只有一个名称。名称由行 政区划+商号+经营性质及范围+责任形式。公司名 称在成立前必须预先登记。n是公司经常居住的场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地。住所只有一个,一般在公司的登记地。n(二)公司章程n是规定公司的组织及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 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n公司章程效力范围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n公司章程变更。n(三)公司资本n我国公司法注册资本是公司股东认缴资本n1、公司资本三原则n(1)资本确定原则。n公司资本的认缴、募集等严格要求。n(2)资本维持原则。n公司应当维持与公司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n(3)资本不变原则。n公司资本总额不依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变更。2、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 (1)方式:货币出资和实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等能用货币估价、依法转让,法律法规不能作为出资 的除外”。 (2)货币不低于30%。知识产权出资比例不能超过 20%20%,但高科技公司的除外。非货币出资必须评估作,但高科技公司的除外。非货币出资必须评估作 价价 (3)(3)部分采用分期缴纳出资制部分采用分期缴纳出资制 。 两年之内可以分期缴纳(按实缴资本行使权利,承担两年之内可以分期缴纳(按实缴资本行使权利,承担 责任按照认缴的责任按照认缴的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一人公司)。股份公司募集设立、一人公司 不允许分期缴纳。不允许分期缴纳。3 3、最低法定资本:、最低法定资本: 有限公司不低于有限公司不低于3 3万(一人有限公司万(一人有限公司1010万)万) ;股份公;股份公 司司500500万。万。 4 4、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颁发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颁发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股 份表现为股票。份表现为股票。5 5、股东出资的转让:股东出资的转让:股东之间可转让,但要符合股东之间可转让,但要符合 公司设立和存在的条件;公司设立和存在的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出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股东有义务出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股东有义务 受让,如不受让,视为同意转让。受让,如不受让,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在同等其他股东在同等 的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6、公司回购股份的缓和 。 职工持股,股票期权、股份奖励本公司职工,减 少注册资本,合并。 7、股份 股份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的、均等的、最小的 构成单位。 对公司而言,股份是以货币价值量计算的、均等 的最小单位,也是说同一公司同种类的股份每股的 金额必相等; 对股东而言,股份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 地位和权力的总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四)公司成立、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四)公司成立、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1 1、公司名称核准后,符合条件办理工商登记,自登记之、公司名称核准后,符合条件办理工商登记,自登记之 日起成立。采用准则主义设立原则日起成立。采用准则主义设立原则 。 2 2、法定人数。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有限公司股东(1-501-50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公司发起 人(人(2-2002-200人)。人)。 3 3、股份公司设立方式:、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1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 (2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 发起人依法认购一定比例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发行而发起人依法认购一定比例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发行而 设立的公司,发起人认购不底于股份总数的设立的公司,发起人认购不底于股份总数的35%35%。 4 4、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五)公司债券(五)公司债券 1 1、发行主体、发行主体 2 2、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种类、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种类 3 3、公司债券转让、公司债券转让 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记名债券由债券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记名债券由债券 持有人以背书的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持有人以背书的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 记名债券以交付方式转让。记名债券以交付方式转让。四、公司治理n(一)股东会n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但非常设机构。n2、定期会议,按章程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由 代表1/1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 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提议召开。n3、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 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 名董事主持。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 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1/101/10 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 4、议事规则:股东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约定、议事规则:股东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约定 )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决)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决 定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即重大问题须经定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即重大问题须经2/32/3的有表的有表 决权(总表决数、出席会议总表决数)的股东同意。决权(总表决数、出席会议总表决数)的股东同意。 重大事项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重大事项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 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本身并不违法,而是利用并损害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本身并不违法,而是利用并损害 公司、他人利益。公司、他人利益。(二)董事会(二)董事会 (1 1)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 (2 2)由)由3 3至至1313人组成(国有独资公司为人组成(国有独资公司为3-93-9人)。两个人)。两个 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公司,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公司, 应有职工董事。应有职工董事。 (3 3)董事的任期每届不超过)董事的任期每届不超过3 3年,可连选连任。年,可连选连任。 (4 4)董事长(或经理、执行董事)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经理、执行董事)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人数少可不设董事长,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人数少可不设董事长,设一名执行董事。 (5 5)董事会应按期召开,)董事会应按期召开,1/31/3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的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完善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务的规定补救措施完善董事长不能或不履行职务的规定补救措施 。规。规 定一人一票。定一人一票。 董事会任期届满没有改选,还有就是个别董事辞职董事会任期届满没有改选,还有就是个别董事辞职 新董事还没有就任,这时原有董事仍然履行职务新董事还没有就任,这时原有董事仍然履行职务 。 (6 6)董事会下设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由董事会聘请或解聘。由董事会聘请或解聘。 (7 7)董事会、经理的职权。)董事会、经理的职权。 独立董事,与公司没有独立董事,与公司没有“ “重要关系重要关系” ”的股东。的股东。(三)监事会(三)监事会 1 1、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成员不、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成员不 少于少于3 3人,每届任期为人,每届任期为3 3年,可分股东监事和股东监事年,可分股东监事和股东监事 。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所有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所有公司 包括上市公司必须有监事会包括上市公司必须有监事会 。 2 2、规定监事会的调查权。、规定监事会的调查权。 3 3、规定了监事会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解决因为信、规定了监事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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