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流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办理要件、办理流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管理工作。2 术语与定义质量监督登记是指建设单位到本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3 主要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 第91号)3。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3.3 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3.4 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3.5 市建委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承诺制的通知 (津建质安201513号)3。6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1年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3.7 关于加强我市深基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06750号)4 适用部门 新区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中心 新区支队综合业务室5 受理范围 按规定应当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监督的建设工程6 办理指南6.1 办件单位:建设单位6.2 办件时间: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办理6.3办件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二楼6.4受理窗口:新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综合窗口02266897771 、022-668977726.5支队办件岗位及联系电话:质量监督备案岗022-668977146.6取件窗口及联系电话:新区审批局二楼取件1号窗口02266897189 、2号窗口022668972776.7办件时限:符合规定的1个工作日办结6。8提供要件6.8.1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6.8.2 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承诺书(原件各一份)、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各一份)6.8.3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收A4纸复印件,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桩基、幕墙、精装修等单独招标工程,不在主体工程图纸审查范围内的同上述要求)6.8.4 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核查原件,收A4纸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盖建设单位公章,一式1份)6.8.5 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缴存备案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7 办理流程7.1 办件单位到滨海新区质安支队网站(http:/www.bh。gov。cn/html/ZAZD/portal/index/index。htm)“办件指南”栏查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理流程,按要求备齐所有要件。7.2 办件单位持要件到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综合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要件进行形式审核。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综合受理窗口将需修改内容和需补充要件当场一次性告知办件单位,并将材料退回。审核符合要求的,综合受理窗口将所需材料留下,并将其送至支队质量监督备案岗审核.质量监督备案岗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自接件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之内将需修改内容和需补充要件一次性告知办件单位,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提供要件审核记录,与其他材料一起通过2号取件窗口将材料退回。办件单位按照要求修改或补充材料后,送综合受理窗口按照本条流程再次审核.质量监督备案岗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接件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之内在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加盖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质量监督备案章。7。3 质量监督备案岗将已加盖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质量监督备案章的监督登记表3份送至二楼取件窗口。 7。4 办件单位至二楼取件窗口取件.7.5 质量监督备案岗将工程信息录入“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并将全部资料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移交给对应监督大队,监督大队负责人在质量监督登记资料移交记录表上签收。8 相关备注8.1 质量监督登记资料中: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一式五份),其他资料(原件一式两份)8.2 质量监督登记岗留存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一份8.3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等全套质量监督登记资料原件一份移交监督大队,一份交建设单位9 相关记录9.1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9.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通知书9。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提供要件审核记录9.4质量监督登记资料移交记录表9.5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承诺书及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报建备案号: 监督注册编码:津滨质监登记字( )第 号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同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相一致)立项批复(项目编号)工程详细地址规划项目总编号施工标段中标编码标段号标段建筑面积(m2)标段中标造价(元)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外环线内外标准地名单位工程名称质量目标结构地下地上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m)基坑深度(m)建筑类型楼座编号单位工程可另附页,详见附表建设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全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勘察单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设计单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工程监理单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总监手机号码安全监理手机号码驻场代表手机号码施工单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经理手机号码项目安全经理手机号码受理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注:1、建筑类型附注: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市政工程、工业厂房、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其他工程;“外环线内外”栏请填写环内或环外;2、“质量目标”填写合格、海河杯、金奖海河杯、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之一;3、一式五份.附表单位工程名称质量目标结构地下地上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m)基坑深度(m)建筑类型楼座编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市政)报建备案号: 监督注册编码:津滨质监登记字( )第 号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项目名称立项批复(项目编号)工程详细地址规划项目总编号施工标段中标编码标段号标段中标造价(元)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外环线内外序号单位工程名称质量目标层数建筑面积(m2)长度(m)基坑深度(m)类别地上地下单位工程可另附页,详见附表建设单位(盖章)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勘察单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设计单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工程监理单位单位名称项目总监手机号码安全监理手机号码驻场代表手机号码施工单位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手机号码项目安全经理手机号码受理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注:1、“类别”根据单位工程特征填写道路、桥梁、箱涵、泵站、管网、水厂、人行天桥、车站、隧道(区间)、其他等内容,“外环线内外"栏请填写环内或环外;2、道路、桥梁、箱涵填写建筑面积和主线长度;泵站、水厂、车站填写建筑面积;管网、人行天桥、隧道(区间)填写长度;基坑开挖项目填写基坑深度;3、本表一式五份。 附表序号单位工程名称质量目标层数建筑面积(m2)长度(m)基坑深度(m)类别地上地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通知书_建设单位,你单位于_年_月_日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质量监督备案岗提交的_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资料”,经审核有如下“×”示资料未提供或存在问题,请您抓紧时间予以补正,因此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特别警示:按规定未办理质量监督登记禁止施工,否则责任自负。年 月 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提供要件审核记录应提供要件已提供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