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筑工程水电总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甲方: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水电工程)发包给乙方,同时乙方也同意接受这项任务。根据施工现场的现有条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广元·南郡一号楼(11F+1/-2F )、九号楼(7F+1/-2F) 、五号楼 26F+1/-2F) 商住工程及部分地下室工程(二)工程地点:广元市利之后区万源新区规划大桥南侧(三)建筑面积:南郡一号楼:约 8527.00 ,其中± 0.000 以下约 1771.40 。南郡九号楼:约 9527.00 ,其中± 0.000 以下约 2512.58 。南郡五号楼:约 15449.27 ,其中± 0.000 以下约 1718.65。单体建筑外地下室:约15713.02 。(四)结构类型:框支、剪力墙结构二、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及单价(一)、工程范围:1按水、电施工图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要及相关资料的水电工程 (不包括消防 )的全部内容。(二)、承包方式:水、电总承包(包括主材、周转材料、辅材、机械设备、安全文明施工及临建)(三)、承包综合单价1、本工程按设计施工图计算建筑面积(面积按 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承包工程劳综合单价按建筑面积: 元/ (含所有的配合费)包干。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应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认真履行了本合同。2、上述结算单价中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超高增加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类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成品保护费、自备工具用具费、 自备辅材费、临建费、劳保费、医疗费、保险费、差旅费、管理费、配合费、税金等各种费用。(四)承包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包水电安装主要材料、水电安装辅助材料、包劳务人工费、清理堆码、施工管理、现场清理、材料归库等全部工作内容;同时机械设备自行进行维修、保管。1、临时水电:现场所有临时用水用电的安装、维护、检修。2、电安装:在主体施工根据电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电线2管的预埋、防雷接地的预埋、弱电的预埋(含PVC-U管、JGP铁管、钢管、镀锌钢、镀锌元钢、镀锌扁铁、PVC胶、胶布、钉子、铁丝等)及各种管的焊接加固,各种入户箱以上的强电的安装、防雷接地的安装、弱电的安装(含各型线管、电线、电缆、计量表、各型配电箱柜、桥架、各型开关、面板、各型插座、各型灯具及指示灯具、 焊锡、所用的机具及辅助材料等)3、给、排水安装:根据水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对各种给水、排水的预埋、安装(含各型 PVC管塑料管及管件、各型 PP-R塑料管及管件、镀锌钢管内衬不锈钢管、钢管、套管、各型卫生洁具、水表、各型阀门、地漏、通气帽等)到第一口井。4、配合工作不计算工程费用:烟道的安装、及所有安装后吊洞、材料的检测(费用自理)、水电现场验收(费用自理)、现场的测试(费用自理),现场临时水电设施维护。三、工期:合同工期共450天,进场时间:年月日(以甲方通知为准)。四、该工程甲方确定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同志为技术负责人,同志为施工负责人,乙方确定同志为合同履约人(项目负责人)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五、工程质量(合格):(一)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分户质量验收标准。3(二)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以下规定:甲方责任:1. 向乙方进行图纸解释、质量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交底;2、随时进行质量检查、监督、评定;3、负责处罚,并督促因乙方违反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返工监督整改。4、有权监督乙方对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乙方责任:1、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并作好质量自检工作(严格按三检制执行),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进行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以及验收标准;2、接受甲方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所造成返工,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照价赔偿浪费的材料) ;3、负责处理因乙方违反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偷工减材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并承担经济责任(其质量事故处理方案需经甲方审查同意) 。4、负责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如实发放的工资表需报项目部备案,每月造贰份民工工资表交项目部。5、负责每月向项目部上报当月完成量报表,经项目部审核上报,所报工程量必须严格按照房屋自然层和施工流水段进行划分。46、负责厕所、宿舍、道路、使用场地和公用部位的清洁。六、治安、防火:(一)双方合同签定后甲方确定同志为现场治安、防火负责人,乙方确定同志为现场治安、防火责任人。(二)乙方凡在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在进场三天内由乙方责任人向甲方保卫部门提供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注册,办理暂住手续,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暂住手续, 则按广元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公司内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中途离场和新进人员必须在保卫部门办理离、进场手续,并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治安、防火制度的宣传教育。(三)、凡发生治安纠纷,属乙方内部人员事故、案件,由乙方负责人查办,涉及甲方人员,乙方则应派员配合甲方查处。对私拿、盗窃施工现场财物的人员, 由甲方安全保卫部门依法处罚, 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防火、治安检查督促,查处违章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50 到 500 元,构成犯罪者,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安全:(一)、乙方分(承)包工程,前提是乙方必须为独立核算单位,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甲方确定同志为现场安全负责人,乙方确定同志为现场安全负责人。5(二)、为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 保障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加强承包工程中的安全工作,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三)、甲方负责对乙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就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向乙方交底,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乙方对分(承包的工程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建立自已的安全管理体系, 负责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四)、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必须参加工程劳动保险,工程劳动保险费由乙方缴纳。工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六)、乙方必须达到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其中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发生,轻伤年负伤率必须控制在 2 以内;(七)、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班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现场的日常安全工作。(八)、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抽查,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场。(九)、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十)、没有经过甲方质安部同意,擅自将安全防护拆除,甲方6处乙方处罚。(十一)、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施工而违章, 乙方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负责。(十二)、乙方员工(或雇员造成本人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其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十三)、乙方员工、雇员的薪酬由乙方及时支付。如遇因工资问题闹事的必须严肃处理。乙方未尽上述义务,影响甲方或建设方施工进度或企业形象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支付款项用于处理因乙方原因引发的影响甲方或建设方施工进度或企业形象的事宜。 乙方应无条件地认可甲方的处理行为, 并在本合同签仃之日即以特别授权的方式(甲方有权代为乙方承认、放弃、变更相应的民事权利)授权甲方全权处理上述乙方未尽义务而影响甲方或建设方施工进度或企业形象的事宜。(十三)、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八、结算办法:本工程的水电工程采用建筑面积一次性定价包干(面积按 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规则计算,屋面构架包含在面积中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一)、计价方法71、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认真履行了本合同,综合承包价每平方110元/ 平方米。2、上述结算单价中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超高增加费、各类补贴、节假日加班、 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 自备辅材费、劳保费、医疗费、保险费、差旅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配合费、税金等各种费用。另外,由于下雨天、停水停电和设备修理、技术间歇、材料供应间歇、施工方案与组织等原因造成的误工,使得工期延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签证和索赔,不得办理工期顺延。3、合同外发生的临时性施工不在增加工程量。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工程量以甲方认定的工程量为准。5、以上单价,均包含在施工当中及施工后正常打凿返工造成的修补用工,直至本工程通过主体结构验收为止。如甲方安排乙方不及时修补,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所有人工费用从乙方应付款中扣回。(二)、结算及付款方式:1、自地下两层至± 0.000 以上全部浇筑封顶后(四层施工)时按已完成工程量的付款,即:商业转换层合地上三层住宅完工时,甲方在以上约定时间15 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预期,对未付款金额按月利率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