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运作
运 作 篇第一节 基金的发起设立一、什么是基金发起人 成为基金发起人要具备哪些条件基金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基金,采取必要的行为和措施,并完成发起设立基金的法定程序的机构。例如,在筹备基金的过程中,发起人必须负责起草申请设立报告、设计基金的具体方案、拟订基金契约等有关文件,还要为基金的设立承担责任。 各个国家都对基金发起人的资格条件做出了专门规定,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例如在英国,要发起基金,必须首先成为基金行业协会的会员,而能否获得会员资格,要看是否符合“适当会员资格与要求”。 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主要发起人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 基金的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的证券投资的经验及连续盈利的记录; 基金发起人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等等。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发起人在发起设立基金过程中的行为称为发起行为。如果基金成立,因为基金发起人行为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转由基金承担,如果基金不成立,发起人行为所引起的权利和义务由自己承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基金发起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 3、取得基金收益; 4、依据有关规定转让基金单位; 5、监督基金运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6、参与基金清算,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7、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权利。 同时,基金发起人需要履行如下义务: 1、公告招募说明书; 2、在基金设立时认购和在存续期内持有符合规定的比例的基金单位; 3、遵守基金契约; 4、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时的有限责任; 5、不能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6、基金不能成立时及时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和按比例承担费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发起设立基金应该向监督部门提交哪些文件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基金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发起人名单及协议; 3、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 4、招募说明书; 5、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起人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起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 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募集方案; 8、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什么是基金公司章程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基金公司章程是公司型投资基金的根本性文件,是基金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规范公司行为准则、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它要载明有关公司型基金运行情况的各种资料,说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政策、行政及管理等事项。 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说明: 基金的名称。 基金的注册地址。 基金的基本性质、目的和组织结构。 基金的资本总额。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的名称、地址及其代表,以及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或机构的详细资料。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的受益凭证的发行与转让。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政策和投资限制。 基金资产估值。 信息披露。 费用、收益分配与税收。 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基金终止与清算。 五、什么是招募说明书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招募说明书是基金的说明性文件。主要是为了在向投资者销售基金时,使投资者能更详细地了解基金的性质、内容、投资等方面的详细情况,从而保证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其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基金发行的总数、投资者购买和赎回基金的程序、时间、地点、价格、其他费用;基金净资产的计算;费用、税收、收益的分配;投资的风险等。 2、基金契约的修订、终止及清算。主要说明基金契约何时需要修订、何时终止、基金终止后的清算办法等。 3、基金持有人大会。主要说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大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等。 4、基金有关当事人的介绍。主要是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律师、会计师、监事等的介绍。 六、什么是基金契约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基金契约是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发起人为设立投资基金而订立的用以明确基金当事人各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管理人对基金财产具有经营管理权;托管人对基金财产具有保管权;投资人则对基金运营收益享有收益权。 基金契约不但规范了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行为准则,还规范了基金其他当事人如基金持有人、律师、会计师等的地位与责任。同时,基金契约也为制定投资基金其他有关文件提供了依据,包括招募说明书、基金募集方案及发行计划等。如果这些文件与基金契约发生抵触,则必须以基金契约为准。因此,基金契约是投资基金正常运作的基础性文件。 基金契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基金名称、发行规模、基金类型、基金存续期间、基金资产构成以及基金资产管理的规定。 此外还包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或机构的详细资料。 投资基金的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的受益凭证的发行、购买、赎回与转让等。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政策和投资限制。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费用、收益分配与税收。 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基金终止与清算。 七、什么是托管协议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托管协议是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就基金资产保管达成的协议,该协议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且着重是确定托管人一方。 托管人一方所负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 1、按照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公司的指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 2、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交割、清算和过户,负责向基金证券受益人派发投资受益; 3、根据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等。 第二节 基金的组织结构一、投资基金有哪些组成要素投资基金主要由基金投资人(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人几个要素组成. 二、什么是基金持有人 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基金持有人,也就是基金投资人,指基金单位或受益凭证的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基金持有人是基金资产的最终所有人,其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收益分配权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的权利。 按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持有人享有如下权利: 1、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 2、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赎回或者转让基金单位; 5、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基金契约; 2、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三、什么是基金持有人的大会基金持有人大会是基金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基金单位持有人或委托代表参加。 按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正常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发起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基金持有人大会主要讨论有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契约,终止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延长基金期限,变更基金类型,以及召集人认为要提交基金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四、什么是基金公司公司型基金的主体是基金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并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以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基金公司的发起人一般是投资银行、投资咨询公司、经纪商行或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一般委托外部的基金管理人来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托管基金资产。 基金公司可以为封闭式基金公司和开放式基金公司。 五、什么是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基金管理人,是指具有专业的投资知识与经验,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谋求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机构。在不同的国家,基金管理人有不同的称谓,英国称为投资管理公司,美国称为基金管理公司,日本称为投资信托公司。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享有如下权利: 按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运作和管理基金资产; 获取基金管理人报酬; 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 暂行办法、基金契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什么是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保管分开的原则运作基金,基金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基金资产帐户,负责款项收付、资金划拔、证券清算、分红派息等,所有这些,基金托管人都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也必须通过基金托管人来执行。 在外国,对基金托管人的任职资格都有严格的规定,一般都要求由商业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任,并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只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商业银行符合托管人的资格条件。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主要有: 保管基金的资产;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保管基金资产; 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七、什么是基金销售代理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是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代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人进行基金单位的买卖活动。基金销售代理人一般由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者信托投资公司来担任。 在美国,大多数开放式基金的发行都是通过经纪商批发,再由他们零售给投资者。有些大的投资基金还设有自己的基金销售公司。在日本,基金的承销公司则为指定的证券公司。 在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发行一般仍由证券公司作为发行协调人,基金获准上市交易后,也由证券公司代理基金的买卖、交割和收益分配。 第三节 基金的发行、上市与交易、申购与赎回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