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编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流转方式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白茨滩八卦山部分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三、土地流转时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 大棚土地(大棚系乙方自建)流转给乙方经营,每年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 元计算。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甲方已将转包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出具转让土地交付收据;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 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通行、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乙方有权获得地上附着物及农作物相应的补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复责流转土地复耕;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负责对土地附着物及废弃物清理干净; 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在转包期内不愿继续生产经营转包的土地,须提前 个月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十、合同纠纷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 方享受;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其他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4、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村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