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XXXX 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X 政发201646 号)和XX 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X 政发2017170 号),切实加强对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一)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和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加强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街道(镇)政府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各街道(镇)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三)贯彻执行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标准、审查程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四)完成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局、区法制办等 19 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区发改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区发改局分管局长、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四、工作要求区发改局要会同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 集 人:XXX 区府办XXX 区发改局副召集人:XXX 区发改局 XXX 区财政局XXX 区商务局XXX 区市场监管局成 员:XXX 区教育局XXX 区科技局XXX 区经信局XXX 区民政局XXX 区国土分局 XXX 区环保分局XXX 区住建分局 XXX 区交通运输局XXX 区水利局XXX 区农林局XXX 区卫计局XXX 区国资局 XXX 区地税局XXX 区文广新局XXX 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