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农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p>XXXX 区农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农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编号号抽抽查查事事项项 名称名称抽抽查查依据依据抽抽查查主主 体体抽抽查对查对 象象抽抽查查 比例比例抽抽查查 频频次次抽抽查查 方式方式抽抽查查内容及要求内容及要求备备注注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中中华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农产品品质质量安全法量安全法 : :第三条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超 过 20%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 2次/年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等是否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品包装和标识等管理要求,是否规范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中中华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第三条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作物种子生 产经营 者不超 过 20%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 2次/年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等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被检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同一检测方法。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依法落实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产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等管理要求,以及种子质量状况担赔偿责任。3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管理条例 : :第五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管理条例实实施施办办法法 :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不超 过 20%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 2次/年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等是否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落实农药产品包装、标签、使用说明和购售台账等管理要求,以及农药产品质量状况定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农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XX 省省农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 :第五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4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登肥料登记记管理管理办办法法 : :第七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 XX 省肥料登省肥料登记记和使用和使用办办法法 : :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肥料生产、经营单位不超 过 20%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 2次/年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依法登记情况,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者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是否相符,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包装和标签是否合法与规范行政区域内肥料登记和使用的监督管理。5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管理条例 : :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兽药监督管理权。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不超 过 20%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 2次/年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等是否依法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落实兽药生产记录、购销记录、入库出库检查验收、产品包装和标签等管理要求,以及兽药产品质量状况6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饲饲料和料和饲饲料添加料添加剂剂管理条例管理条例 : :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不超 过 20%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 2次/年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等是否依法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或者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并依法开展生产活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依法落实采购、生产、销售记录或者产品留样观察、产品包装和标签等管理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是否依法落实经营条件、拆包分装、购销台账等管理要求,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状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