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15G0001卫星操作者数据操作者名称中国卫通集团公司通信地北京市海淀区*邮政编码1000*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地址*卫星数据卫星名中星10号所属国家CHN中国标称经110.5°E经度容限土0.2°倾角容限5°台站类EC卫星固定业务服务区CHN中国卫星网络资料SINOSAT-5卫星状态卜用备份卫星发射日期201*年*月*日卫星启用日2013年7月11日预计终止日期20*年*月*日波束数据波束名称波束种类上/下行波束天线最大增益(dBi)饱和通量密度(dBW/m2)G/T等值线图文件EIRP等值线图文件EK2R1:区域波束上见附件1见附件2KU2R1:区域波束下见附件3见附件4转发器数据转发器名称所属上/下行波束名称转发器回饱和输出功率(dBW)上行下行中心频率(MHz)极化方式带宽(MHz)中心频率(MHz)极化方式带宽(MHz)Ku1ATWTA链路数据链路所属波束名称通信对象名称发射接收饱和通量密度(dBW/m2)G/T值(dB/k)EIRP值(dBW)频率范围(MHz)带宽(MHz)极化方式频率范围(MHz)带宽(MHz)极化方式信标数据编号所属波束名称中心频率(MHz)带宽(kHz)信标功率(dBW)EIRP覆盖图极化方式备注表号/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填表说明1. 此表适用于申请设置静止轨道的空间电台时填写。2. 表右上角的“GSO”,系指“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由用户填写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指导用户填写。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台站的数据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中的该栏编号相同;当用户需要增加已建网络中的台站时,本栏则按原编号顺序延续编号。3. “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者在已建网络中增加台站时,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4. “操作者名称”栏,填写卫星实际操作者的名称。5. “卫星名称”栏,系指对外公布的商业名称。英文名称则填英文,中文名称填写中文,若都有则分别填写在此栏中。6. “服务区”栏,系指卫星通信服务的国家名或地区名,有一位或三位字符组成。具体按照ITU-R周报前言附件表一所提供代码选择填写。服务区示例:AUS1大利亚BGD孟加拉国BIO查戈斯群岛BRM缅甸CBG缅甸CHN中国HK第港IND印度INS印度尼西亚IRN伊朗ISR以色列J日本LAO老挝MAC马来群岛7. “卫星网络资料名称”栏,系指在国际电联公布的网络名称(注意与申报电联的资料一致),有多个网络名称的请分别列出。8. “台站类别”栏,按以下填写:(注:若为多种业务的需填写所有对应的业务电台代码)EA卫星业余业务的空间电台;EB:卫星广播业务的空间电台(声音广播);EC卫星固定业务白空间电台;ED:空间遥令空间电台;EE卫星标准频率业务的空间电台;EF: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的空间电台;EG卫星水上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EH:空间探索空间电台;EI:卫星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EJ:卫星航空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EK空间跟踪空间电台;EM:卫星气象的空间电台;EN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空间电台;EO: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空间电台;EQ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空间电台;ER:空间遥测空间电台;ES:卫星间业务电台;ET:空间操作业务空间电台;EU卫星陆地移动业务的空间电台;EV:卫星广播业务的空间电台(电视);EW卫星地球探测业务的空间电台;EY:卫星时间信号业务的空间电台;QT:其他。9. 波束数据中“上行/下行”栏,如果收发共用一个波束,将其分为两个波束分别填写。10. “波束种类”栏,请按以下填写:0:点波束;1:区域波束;2:半球波束;3:全球波束;4:赋形波束;5:机械可移动波束;6:其他。11. “饱和通量密度”栏,波束为下行波束时填写此项。12. “G/T等值线图文件”栏系指上行波束填写,“EIRP等值线图文件”栏系指下行波束填写。可以附件或电子的格式提供,将附件名称填写在对应的项中即可。13. 此表中的“转发器数据”与“链路数据”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一项填写,如,气象卫星就不填写转发器数据,但需填写链路数据14. 链路数据中“所属波束名称”栏,若链路没有所属的波束,则不填写此项。15. “链路类型”栏,请按以下填写:0:用户链路,系指通信终端与卫星之间的通信链路;1 :馈线链路,系指关口站或其他主站与卫星之间的通信链路;2 :星间链路,系指卫星之间的链路;16. “通信对象名称”栏,系指链路为星间链路时,填写与该空间电台通信的卫星(座)的名称,若为其他链路则不填此栏。17. 本表中的“带宽”栏,系指对给定的发射类别而言,在规定条件下恰能足以保证传输信息,并能满足所要求的速率和质量的频带宽度,即必要带宽。可以填写信道带宽。18. 本表中的“极化方式”栏,均按以下填写:V:垂直极化;H:水平极化;CL:左旋圆极化;CR:右旋圆极化;QT:其他19. “转发器类型”栏,请按以下填写:0:透明转发;1:星上处理;2:其他。20. “饱和通量密度”栏,系指链路没有所属波束时填写。21. “G/T值”栏,系指链路为接收时填写。22. “EIRP值”栏,系指链路为发射时填写。23. “信标数据”栏,只须填写下行信标信息。24. “所属波束名称”栏,信标若采用单独的天线或不属于某个波束,则不需填写此项。25. “EIRP覆盖图”栏,系指信标由单独天线发射时填写此项,否则只需填写“信标功率”栏。可以附件或电子格式提供,将附件名称填写在对应的项中即可。26. “备注”栏,若申请设置的空间电台有操作限制,则应在此栏中加以说明。27. 如需填写续表,其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前表相同,并在“备注”部分中“表号”栏“/”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填写表的总数。例如,2/4表示此资料表编号下共有4张申请表,此表为第二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