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BS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BS 7907:2007)第6部分:服装设计、材料及结构6 服装设计、材料和结构6.1 通则性能评估:建议此标准的使用者向通过BS EN ISO 9000认可的原材料和辅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辅料。服装的设计和号型设置都应遵循相关年龄阶段儿童的人体测量数据。在洗护过程中,原材料和辅料的性能可能下降,所以当对服装的原辅材料进行评估时,要充分考虑洗护的类型和次数。每件服装均应提供符合BS EN ISO 3758中对护理标签的要求。对每件服装的设计而言,服装设计师应该向生产商提供完整的生产技术规范,此规范应至少包括附录D中的所有信息。6.2 面料的选取所选用的服装面料在做成服装部件后,不能存在机械性风险。如果需要的话,要对服装的结构进行修改以保证所用面料不产生机械性风险。当使用以下几种面料时,要考虑到此类面料使用的部位,目标穿着者的年龄,服装的使用用途。a、具有完整洞眼和网孔结构的织物:如钩编织物、花边等,这些都可能夹住儿童的手指和身体的其它部位引起缺血性伤害。b、网眼织物:当使用网眼织物做男童泳裤的内衬是,就可能出现夹持的风险,如果使用网孔直径在1.5mm以下的柔软织物时,此类风险就可以降低。c、毛绒织物:要充分考虑毛绒织物绒毛的长度,绒毛的保持性、在服装上的使用部位以及目标穿着者的年龄,特别是当服装是用于12个月以下儿童穿着时。d、提花织物:当提花织物的浮线长超过10mm时,此类织物不能用于12个月以下儿童服装的手或者脚的区域。用于支撑缝合部件(如纽扣)的面料在表1和中注1和2的测试条件下不应被撕破,如果需要,应在部件缝合处使用加固材料。6.3 填充物填充物应不包含任何硬质或者尖端的物体。具有填充物的服装应在设计和结构方面确保填充物不能被接触到,是安全的。注:当用羽毛/羽绒做填充物时,应特别注意,因为里面的粗羽毛可能对穿着者造成伤害。6.4 缝纫线童装制作中不应使用单丝缝纫线,因为它可能造成缺血性伤害或皮肤擦伤。在手或脚处不应有松线和长度超过10mm的未修剪的浮线。用于缝制服装部件(如纽扣)的缝纫线应有足够的强度,应符合表1和注2和3的要求,以保证服装附件的安全性。6.5 附件 通则此条款适用于所有的附件。特别适用于至6.5.9所列的独立的服饰附件。用于36个月以下儿童穿着的所有服装附件在服装正常使用状态和常规的使用期限内应确保安全的附在服装上,这一点十分重要。用锁式线迹301来缝制附件到服装上会更加安全,对手缝线迹200的缝制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也能保证其缝制附件的安全,但是,36个月以下儿童所穿着的服装建议不要使用手缝线迹200。用链式线迹100缝制附件时,附件容易脱落,36个月以下儿童穿着的服装不应使用此类线迹。注1:BS 3870-1:1991对缝迹类型进行了分类。成衣附件的安全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成衣上附件安全性推荐值部件最小的脱落强度性能方法测试可夹性A)(除珠片外)最大尺寸>6mm70B)-附录B最大尺寸>3mm而6mm50附录B最大尺寸3mm-可忽略的变化附录C不可夹持A)(包括珠片和绳带及花边尾端的塑料套管)-可忽略的变化附录CA)本部分涉及的可夹持和不可夹持部件是指,当此部件在用附录B中所描述的装置进行测试时,不产生变形或其它的损坏。B) 对代码B而言,根据BS 3084:2006的要求,开尾拉链的拉链头保持力是60N(见) 。注2:为了确保成衣能满足表1中所规定的附件的脱落强力的要求,建议在设计阶段到大货生产阶段中间的某个时期进行测试,而并非在成衣做好后进行测试。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注3:此测试方法需要每个类型的附件有5个样品供测试使用。所要求的强力是针对每个附件而言,而不是指5个样品的平均值。 纽扣用于儿童服装的纽扣应通过BS 4162标准中的机械性能测试。所用纽扣外部不应存在任何锐利边缘,内部也应不存在暴露的或可造成伤害的尖端。应对组合纽扣给予特别关注,因为这些纽扣易分开而产生潜在危害性的小部件。所提供的备用纽扣也应保证不引起任何额外的风险。注1:工字扣的要求详见.纽扣不能与食物有任何的相似之处。注2:注意关注模拟食品(安全)条例1989【4】。所提供的备用纽扣也应确保不能引起任何的额外风险。 装饰织物,包括蝴蝶结和标签所有装饰织物的末端,特别是丝带,应足够牢固确保不脱散;热封或激光裁剪的面料标签、徽章或袢带不能有尖锐的边缘。装饰织物的长度应遵照BS EN 14682的要求执行。橡胶或软塑料装饰,包括标签、徽章和袢带此类装饰用在36个月以下儿童服装时要注意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线迹密度:针眼可能导致小部件部分脱落;2)材料的老化:这些材料在热及洗涤液等环境下洗涤可能引起材料的老化。 绒球和流苏因为纤维和纱线易脱落,所以由剪切的一定长度的纱线做成的绒球和流苏在36个月以下儿童服装上应不予使用。装饰性闪光片、珠子和其它类似附件3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闪光装饰片、珠子和其它类似附件不能用手缝或链状针迹缝制(如提花工艺)到服装上,因为其很难保证此类部件附着的牢固性;用机器缝制闪光装饰片是比较安全的,确保每片平整最少要用3针缝纫;手缝闪光装饰片或珠子时,建议每10针就打结固定一次。亮片和热融部件此类附件的安全性会受到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a) 花式织物的表面:如丝绒、天鹅绒、罗纹织物和其它表面不匀的织物;b) 高弹性织物;c) 后整理织物,如防污整理;d) 服装结构,如袋子和袋布,绣花、贴花和印花。不均匀的表面会使得表面压力不等。重要的是确保使用过程中的一致性。扣合件及类似附件选择和使用合适的扣合件(包括揿扣和按扣)及类似的附件,包括工字扣、铆钉、气眼以及风钩和杆状纽扣等对于服装设计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素。设计师选择使用时应考虑以下因素:a)选择合适的扣合件,如针织物中应避免使用柱式扣合件,而应尽量选用环圈式扣合件;因为柱式扣合件容易从针织结构中拉出。b)扣合件不能用在接缝和不均匀面料厚度区域,因为这样容易产生不安全的结果;c)扣合件号型要与织物的压缩厚度相匹配;d)必要时对面料加固确保面料的牢固性,如加入粘衬以确保其足够牢固;e)要选用能通过检针机的扣合件,如应使用不会触动检针装置的非磁性材料做成的扣合件。建议扣合件生产商提供扣合件的测试数据报告,记录服装上揿扣的情况和位置,并核查揿扣是否存在上述问题。此外,数据报告应该记录扣合件在某一厚度面料上使用多大冲力可以使扣合件在该面料上的附着力最大,以便在生产中核查;建议有与扣合件相关的使用说明,确保扣合件的安全。磁铁儿童服装上禁止使用磁铁。6.6 橡皮筋服装上使用松紧带时,所选用的松紧带应有与服装使用部位相对应的足够的强力,也要有足够的延展性来避免对穿着者造成伤害。另外,松紧带的长度的选择应充分考虑目标穿着者在服装松紧部分的合适尺寸。在服装工艺单上注明服装松紧部位的松弛和拉伸的尺寸是很重要的。6.7 粘合扣建议12个月及以下的儿童服装上使用软质的粘合扣。粘合扣的钩扣部分要远离儿童的身体,避免造成对儿童皮肤的擦伤。建议粘合扣修成圆角,把擦伤的风险降至最低。6.8 拉链 通则所用拉链应符合BS 3084:2006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服装,应按照BS 3084:2006中的要求选择相应性能类型的拉链。超轻的拉链不能用在36个月以下的儿童服装上。注:2006年修订的BS 3084标准已经增加了对开口拉链的拉链头保持力的规定。不符合BS 3084要求的拉链可能会产生吞咽窒息的风险。接触到皮肤的拉链部件,建议尽量优先使用具有塑料上止和下止的塑料拉链,而少用金属爪式金属下止的拉链。拉链的上止和拉链牙应无毛刺和尖锐边缘。为了减少拉链造成的卡住或者擦伤的风险,特别是穿着者的脸部和颈部,建议使用拉链的部位加入内贴边。 男童裤装的拉链建议5岁及其以下男童的服装尽量不要使用功能性拉链。设计师应考虑采用非传统式的结构,如粘合扣或非功能性的假门襟和松紧腰带。男童裤装拉链式门襟应设计至少20mm宽的内盖,覆盖拉链开口,沿门襟底部将拉链开口缝住,以保护阴茎不被拉链齿夹住而产生缺血性伤害。最好使用塑料齿拉链,这样不太会发生夹持的危险。6.9 绳索、细绳、丝带和蝴蝶结使用这些部件应遵循BS EN 14682的要求。注:要关注儿童服装(风帽绳索)法规1976【5】。此法规规定,平铺胸围小于44cm的外衣不应设计有绳索的风帽。6.10 领带常规领带不适合5岁以下儿童使用。该年龄段的儿童领带应设计为易分离式的,可在围颈带使用粘合扣或可用夹子夹住的扣件。6.11 连脚服装应该考虑提高那些供学步的儿童不穿鞋时穿着的连脚服装的防滑性能。6.12 风帽供12个月以下婴儿穿着的睡衣,特别是夜间穿着的睡衣不能设计风帽,因为这样会产生过热的风险。防水性材料不应用在12个月以下的婴儿服装上,因为这样会造成窒息的危险。因为风帽可以限制儿童的听力和视力,所以带有风帽的服装在设计时应尽量减少这种风险。要特别注意那些供大龄儿童穿着的服装,因为他们会在没有大人监护时模仿一些行为。注:要关注儿童服装(风帽绳索)法规1976【5】。此法规规定,平铺胸围小于44cm的外衣不应设计有绳索的风帽。6.13 绣花和贴花在儿童服装上进行绣花或者贴花的时候,背面的线迹可能会对皮肤产生磨损,所以建议在绣花或者贴花的背面加上贴衬或者衬里。另外,绣花的浮长不能太长太长了会产生一个线圈,这会对36个月以下的儿童产生缺血性伤害的风险。绣花或者贴花正面或者背面的浮线长度最好不要超过10mm。6.14 石磨洗对3岁以下儿童服装,服装口袋或卷边中残留的石渣或其它渣滓易对儿童造成哽咽危险,因而建议使用替代的处理过程,如酶洗工艺。对3岁以上儿童服装,可以采取措施防止口袋或卷边中残留石渣或其它渣滓,如在洗之前先缝合口袋,并且在检验时翻出所有口袋和卷边进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