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12项基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等12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属各单位、总部各处室: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新的形势和工作新特点,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等12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一并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以往文件与本文印发规章制度相悖的,以本文为准。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2.安全例会制度3.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5.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8.事故统计报告制度9.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1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XXX交通运输集团公司2016年8月29日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为明晰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原则1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口管理、对口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管理范围集团公司总部及所有基层单位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三、实施形式1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程序: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总经理与副总经理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副总经理与所分管的处室负责人签订;处室负责人与处室人员签订。2基层单位参照集团公司责任书签订程序逐级签订。四、要求1.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要细化分解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责任明晰。2.新职工录用后及时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3.转岗职工要根据岗位变化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各单位、部门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五、考核集团公司依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细则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与考核方案每月对基层单位和总部各处室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基层单位按月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细则和本单位经营管理目标与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兑现。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2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为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就安全会议的组织召开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包括: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专题会和科室安全会、驾驶员大会、班前会等。二、集团公司安委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总结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理决定。三、集团公司安全例会每月召开1次,由安全处组织实施,安全专家、安全处全体人员、基层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科长参加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分析上月生产安全事故原因,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四、基层单位安委会会议每月举行1次,主要是传达集团公司安全例会精神,分析上月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本月安全工作计划。 五、有车单位驾驶员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2次,由各单位安全科负责人主持召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剖析事故案例,教育驾驶员汲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技能。六、其他单位员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七、各类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存档备查。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3安全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为规范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文件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工作开展提供有利参考,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 1.集团公司安全处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基层单位安全科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 基层单位安全内勤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二、内容 (一)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件、领导讲话及会议记录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教育培训资料、领导讲话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外租单位相关安全材料。 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材料。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资料。 (二)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齐全、完整,真实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 2.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按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各单位要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三)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3.各类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四)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明确要求借阅人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五)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费用设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二、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客运业务按照1.5%提取。(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0%提取。(三)其它业务单位每年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少于3万元。三、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四、基层单位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须经集团公司安全处审批。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途:安全奖励、车辆GPS卫星定位装置购置、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购置、维护和检测检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和应急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新技术和新装备推广应用、劳动保护用品、安管人员通讯费用、安全专家岗位津贴等支出。六、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管理,所有安全费用支出应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财务报销程序。七、基层单位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公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5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地消除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事故处理、报废等。二、管理职责按集团公司与基层单位两级管理体制进行管理,机务处主要负责设备的管理,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性能、维护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并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基层单位负责设备的使用、验收、管理与维护。三、设施、设备管理范围凡购入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设备等,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四、 内容及要求(一)设施、设备选购1.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选购原则,2.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需求,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包括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后,提出初步意见,形成报告并附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实施。(二)按技术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并建立档案等。 (三)设施、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2.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3.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4.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资格证”和“安全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四)设施、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明确安全职责,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管理。2.各工种人员进行作业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非岗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开动、关停操作设备。3.值岗人员作业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着装,并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学员在进行作业时,由带班师傅临场监督、指导。4.不得拆除或调整机械设备的安全连锁装置。5.特殊岗位、工种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6.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7.实行三级维护制度: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一、二级维护间隔可根据设备使用频率进行确定,一般一级维护2至3个月,二级维护半年至1年。每年编制一次维护计划,并做好维护记录。8.维护结束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 事故处理1. 设施、设备凡因非正常使用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下降,影响生产的,均称为设施、设备事故;事故类别及标准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1)一般事故。因设备损坏停产4小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内者;(2)重大事故。因设备损坏停产5昼夜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以内者;(3)特大事故。因设备损坏停产10昼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上者。2.造成人身伤害、伤亡的按厂务事故程序处理。3.重大(含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发生后,要保持现场完整,并立即报告集团公司,一般事故3日内报告集团公司。4.一般事故由基层单位组织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除及时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外,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各类事故分析和处理都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5.机电设备事故不准拖报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应加重处罚。各基层单位对事故要认真填写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并于3日内报告集团公司。6.事故查明后,应立即采取恢复性措施,并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人的认识态度,酌情予以处理。7.经济赔偿:视其责任人过失轻重,按直接和间接损失的30%100%执行。8.出现人员伤害事故时,由集团公司劳动人事处依照劳动法规进行处理,属于工伤事故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