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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诽谤构成要件、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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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诽谤构成要件、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诽谤构成要件、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1、主观上具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1)捏造犯罪事实。(2)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 所谓诽谤是指在公共场所诉说不实事件,或通过网络等途径散发谣言,以达到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在被诽谤后,形象受损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为了加大对诽谤现象的打击力度,国家相关部门将诽谤列入了刑事法律的范畴。那么刑事诽谤构成要件、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诽谤罪立案标准(一)诽谤罪的定义: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诽谤罪的立案标准: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不能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1、主观上具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所以,行为人错告、检举失实都不是诬告陷害罪,因为这些只是行为人不了解真实情况或者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没有主观上的目的。2、客观上要具备三个要件:(1)捏造犯罪事实。如果告发的情况是真实的而不是编造的就不构成本罪;如果捏造的仅仅是违反道德或者一般违法的事实,而不是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事实,也不构成本罪。(2)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如果行为人仅仅捏造了发生了犯罪的事实向有关单位告发,但并未指明具体的人是谁,属于虚报案情,也不构成本罪。不过对象特定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告发的事实可以明显地看出诬告对象是某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也认为诬陷特定的人。(3)行为人将捏造的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有关单位”通常指监察、纪检部门。如果仅仅编造事实没有向上述单位告发,或者向其他人告发,就不成立本罪了。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捏造他人违法、违纪、违反道德的事实,进行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干扰他人升迁任职的,不符合客观要件,不成立本罪。如果诬告陷害他人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只属于一般的诬陷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即为行为人故意捏造的以求达到损害他人名誉的不法行为。由于法人、团体、组织的特殊性,其是不能成为诽谤罪的对象的,但却能成为被诽谤的对象,在被诽谤之后,法定代编人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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