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员在购进药品时应把药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2、 采购员不得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3、 医院不得擅自购进使用其它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4、 采购员每月应严格执行药品审批计划,严格按照药品招标法的有关制度执行,认真进行药品的上网采购。5、 采购人员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采购人员应加强自身药品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的学习,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6、 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库管员应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票据和药品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一年。7、 购进进口药品时采购员应向供货企业索要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单,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等相关证照,交库管员记录、保管。8、 采购员在审核首营企业与首用品种时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用品种审核制度”执行,认真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用品种审批表,交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相应的质量审划,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进使用。9、 购进“首用品种”,质量负责人应与供货企业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及质量信誉保证书。10、 验收“首营企业”与购进“首用品种”,采购员应向药品经销员索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销公司的法入代表签字或盖红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以核实。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 库管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药品的入库验收工作,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2、 库管员应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库管员应加强自身药品法律、法规及药学专业知识的学习,确保购进、验收的药品质量。3、 入库药品必须依据随货验收单,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并做好药品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年,但不得少于三年。4、 库管员在药品入库验收时,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质量管理负责人及主管院长,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销毁、退换货处理。5、 药品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库房的不合格药品区并有明显标志。6、 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7、 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8、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药品储存及养护管理制度 1药库、药房储存保管药品时应按剂型或用途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药品的摆放、堆码应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 2、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药品应分别存放于常温库(0-30),阴凉库(<20),冷库(08)。 3、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库管员应做好温湿度(4575)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午9点下午3点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负责人。4、养护人员对库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药品合格品区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红色。 5、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应与其它药品分开存放或专库存放。 6、库存药品要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发放。避免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浪费。 7、库管员应做好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8、库管员及药房人员应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药品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照价倍偿。 9、药品质量负责人每月应进行次药品储存及养护情况的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药品保管及养护的人员应加强药品管理法的学习,限期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