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运输毒品罪(从犯罪构成四要件分析)
什么是运输毒品罪(从犯罪构成四要件分析)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构成本罪。 运输毒品罪是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里其中的一个罪名。刑法上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可以从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这是个要件进行分析。以下是为您对本罪犯罪构成的分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一)客体要件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供应、运输、生产等活动,严禁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运输、生产等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总之,毒品犯罪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要弄明白什么是运输毒品罪,除了要把握好犯罪构成四要件外,还要特别注意,本罪的举证责任,简言之,如犯罪嫌疑人没有证据证明身上携带的毒品系他人所放置,则犯罪嫌疑人这一行为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运输毒品罪。因此,如因涉嫌毒品运输被公安机关拘留、被检察院起诉,建议嫌疑人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为自己辩护。:最新运输毒品罪辩护词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