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知识培训协议
培训协议书 /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就由甲方负责急救知识培训一事,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 培训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等十五个部(局、会)文件(红一字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哈政综号文件)。二、 培训的类别:初级卫生救护。三、 培训的内容:1) 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呼吸道异物梗塞的急救、出血的急救、伤口处理及包扎、如何正确拨打电话);2) 实际操作技巧(包括:体外心肺复苏、气道梗塞急救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技术);3) 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解答。四、 培训的方式:基础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五、 培训的起止日期:六、 培训时长:小时分七、 培训费收取的标准: 元,包含讲师授课、培训教材、乙方负责接送甲方讲师及教学道具。 付款方式:乙方在培训结束收到甲方开据的正规发票后,现金支付培训费 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八、 培训的人数:由乙方确定九、 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十、 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