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辅导答疑工作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教师辅导答疑工作实施细则( 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初审)为规范任课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 根据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课外辅导答疑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所有任课教师均须承担所讲授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的辅导答疑工作。二、教师辅导答疑, 既要帮助学生解决课程学习上的疑难问题,也要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 同时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深入了解学生学习实际, 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以利改进教学。三、行课期间,教师根据承担课程的多少安排答疑,原则上每两周至少安排 1 次,每次不少于 2 学时;期末复习期间, 辅导答疑时间不得少于课程理论教学周学时数。四、辅导答疑原则上从第二周开始安排, 具体时间由教师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统筹安排。五、辅导答疑方式以个别辅导答疑为主,集体辅导答疑为辅。六、个别辅导答疑的地点原则上为教师所在单位的教师办公室。集体辅导答疑可向教务处申请借用教室。七、辅导答疑的时间、 地点及方式确定后, 教师须在上课时向学生宣布, 教学单位须及时在相应办公地点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八、教师要严格遵守公布的辅导答疑安排, 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辅导答疑时间或地点, 应提前报备所在单位, 并通知相关学生班级。九、辅导答疑不得占用课堂教学时间。十、辅导答疑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学生划定考试范围、 圈重点、向学生泄露考题。十一、 教师每次辅导答疑后, 须填写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任课教师辅导答疑记录表 (附件 1),在期末考试之前交所在单位备案。十二、各教学单位, 平时要加强对本单位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教务处对教师答疑情况进行抽查。十三、教师除了完成面对面的辅导答疑工作外, 学校鼓励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向学生提供在线辅导答疑。十四、本细则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十五、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 1: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任课教师辅导答疑记录表教学单位:任课教师:20 - 20学年第学期班级名称(年级 +课程名称辅导答辅导答辅导答疑主要内容辅导答疑学生人数序号疑时间疑地点形式专业 +班级)12345678910111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