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镇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长青镇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一)请假时限1 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 3 天。在职学习进修正常函授、考试期间,学校可根据情况酌情给假,假期不列入事假累计。2 婚假7 天,有关晚婚增假等政策暂不考虑。3 一般丧假为1 3 天,丧父、丧母、丧偶原则上给假7 天,如假期已满需续假,续假期间按事假对待。4 一般产假90 天,其中产前15 天,产后 75 天。产前未休产后可补假。特殊情况按下列原则休假:( 1 )难产休假 105 天。( 2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在法定 90 天外加 15 天。( 3 ) 女教职工属晚育的 (年龄在 24 周岁以上)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产假外, 增加产假 15 天。( 4 )其它生育和节制生育的假期,人工流产休假 14 天,同时作结扎手术的休假 40 天。( 5 )教职工有病,凭医院诊断证明请假,确需住院治疗的,可办理住院请假手续。(二)请假程序事假先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 并由课程及班级工作承担者签名, 再由主管校长审批交政教处存档后,方可离开。 因急病、重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本人未能事先请假者, 应及时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能生效。(三)审批权限1 校长连续请假在一周以内,其它领导连续请假在一周以上均报镇教委审批。2 教职工请假在一周以内由学校研究审批,一个月以内由镇教委审批,超过一月的由学校和镇教委分别填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操作要求:( 1 )学校要严格考勤制度,严肃考勤纪律,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考勤工作,在请假人员离有据并使考勤工作切实做到日登记,月公布,期汇总,可查。( 2 )任何人都不得简化请假手续,不得违反规定,越级行使审批权。( 3 )教职工病假期间,所任课程和承担的工作,假期在一周以内,病假由学校协调解决,事假的由本人调剂解决,一周以上至一个月内由批假单位和学校协商解决。( 4 )学校不允许电话请假,确属特殊情况,以正式请假手续更改有关记载。(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职论处:1 不请假,不打招呼,擅自离岗或“先斩后奏” ,贻误工作的。2 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要求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3 病假期满不按时到岗到职的。4 工作调动后,不按调动规定时间报到工作的。(五)假期待遇1 产假、婚假、丧假,凡履行审批手续,且请假时限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可享受全额工资。凡假满不按时限到岗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从超假之日起,按旷职论处。2 病假(除住院时间外)事假(同论)全期累计超过3 天,超一天扣 10 元,超一周扣代理费 150 元。超过半年,扣发第 13 个月奖金。3 班主任因病、事请假,当月起过7 天的,按当月班主任津贴标准的半数发起,超过15天的,不发给当月班主任津贴。4 事假、病假在一年内累计超过6 个月的,当年不参加考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按有关政策处理。5 离职进修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从离职进修学习当月起,停发教龄津贴和年终奖金,并不予以计算教龄。(六)处罚办法1 每旷职一天,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2 6 个月内累计旷职15 天者,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3 年累计旷职达三个月且仍未在岗的按自动脱离公职论处。4 连续旷职在 6 个月以上的上报予以除名。5 一学期内,事假超过 7 天,病假超过一月或者有旷职行为的教师一律不得参加当年各级 各类评优活动。6 对在考勤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不按本规定办事的领导及财务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查有关领导的责任。(七)对违反本规定,学校扣发的工资及资金应建立专帐,作为教师奖励基金。(八) 教职工的考勤要如实地记入各人的教学工作档案, 并按学校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纳入考核记分之列。(九)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二、考勤制度1 每个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绝不能擅离职守。不请假、不到校或提前离校或无课不上岗,不能缺学生一节课,要严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2 因病、婚、丧或其他事情请假者,要严格按照县局文件规定的精神办理请假手续,严格请假手续及时限,并安排好工作方可离校。3 请假要填写请假条,且原则上亲自到校履行请假手续,由主管校长审批,经教务处同意安排好工作后(私假期间,课程及班级工作,请假人自行安排,公假学校安排)方能准假,请假超过两天(含两天)以上由校长审批。4 病假须有地段级以上医院证明(急诊除外)病假期的待遇按教育局精神执行。5 教职工事假每学期不能超过3 天(含班子成员) ,培训学习,在职函授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教务处视其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准假。6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全天考勤,不请假,不打招呼,不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到岗不履行岗位职责, 假满不按时到岗, 无课不来校,有课不上者均视为旷职。旷职每人每天扣除本人月总工资 10 ,教师缺课一节扣 10 元,教师缺辅导或课外活动一节扣 5 元,缺会(学校的各种会议)扣 10 元。7 请假误课也按上述校标准罚款,迟到三次按缺课一节算,早退两节课视缺课一节,未签到两次视缺课1 节。对于个别无正当理由或原因无查证之处,长期不到岗位工作者,扣发工资。8 违反以上制度的缺勤在个人量化积分中按照岗位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执行扣分。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执行。长青镇中学2009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