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贯彻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集团公司系统招标管理的意见、集团公司基建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以及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效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竞争和交易行为,强化招投标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结合信息化行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智能科技”)所有招投标工作,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其它采购事项参照执行。3 管理界面与招标范围3.1基建工程主要设备、主要材料、主体工程施工和服务等招标由集团公司实行集中招标管理。采用EPC建管模式的项目的招标,按EPC合同约定执行。3.2生产工程20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和工程施工招标由集团公司实行集中招标管理。3.3年度技改计划中,具备集中打捆采购条件的同类项目,且批量采购总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归口提出招标计划,由集团公司实施集中打捆招标。3.4除集团公司层面承担的集中招标以外,基建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服务在50万元及以上和生产工程(设备、材料和施工)在30万元及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3.5按3.4条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零星、应急补缺采购由智能科技招投标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项目性质参照本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并向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采购信息。3.6对满足3.4条规定,但因技术、工期等特殊原因满足集团公司关于不招标范围的项目,可以在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授权下,由智能科技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潜在供应商进行调研和资质审查,并以竞争性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向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采购信息。3.7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集团公司将根据集中招标实施情况对集中招标范围适时做出相应调整。4 组织机构、职责4.1招投标领导小组4.1.1组长:总经理4.1.2副组长:副总经理4.1.3成员:智能科技各部门负责人4.1.2职责4.1.2.1指导智能科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上级有关规定;4.1.2.2负责批准智能科技招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4.1.2.3研究决定授权范围内招标项目招标方式;4.1.2.4按规定审核批准招标项目的评标小组及成员;4.1.2.5负责审批授权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确定中标人;4.1.2.6研究决定智能科技招标工作重大事项。4.2招投标专业小组:4.2.1招投标技术组:4.2.1.1组长:系统集成部经理、软件开发部经理4.2.1.2成员:系统集成部与软件开发部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4.2.1.3职责、负责工程项目及其他招标项目技术部分标书编制和评标工作,、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到有关材料;、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标底;、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和参与定标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归档、意见反馈和统计报表等工作。4.2.2招投标商务组:4.2.2.1组长:市场营销部经理4.2.2.2成员:包括市场营销部专责、财务资产部相关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4.2.2.3职责、负责物资、设备、材料供应项目及其他招标项目商务部分标书编制和评标工作;、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到有关材料;、负责制定物资、设备、材料供应项目标底;、负责组织物资、设备、材料供应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和参与定标等工作;、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到有关材料;4.2.3招投标监察小组组长:总经理工作部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工作部相关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职责:负责对招标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3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4.3.1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4.3.2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工作部经理4.3.3由总经理工作部主管负责招投标管理日常工作。统计、管理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招投标工作及资料。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市场营销部)转交资料存档。4.3.4职责4.3.4.1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4.3.4.2对招标活动进行具体指导、管理;4.3.4.3组建并管理本公司项目评标专家库;4.3.4.4根据项目的招标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本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4.4招投标专家组成员4.4.1本公司部门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管理人员。4.4.2集团公司系统相关专业人员4.4.3行业相关专业人员4.4.4有针对性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业人员5 招投标管理规定5.1总则5.1.1招标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应以技术、管理、信誉、业绩、履约能力和合理报价等条件进行竞争。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和违法操作行为。5.1.2招标是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凡具备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也不受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项目规模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资信证明的法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标。5.1.3智能科技直接参与实施的建设、生产工程项目、设备、加工制造和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授权和要求进行项目的招标工作。5.1.4对确定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项目,则严格执行招标程序。5.1.5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种方式。5.1.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公开招标是在发出招标公告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后进行;邀请招标或议标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2)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业绩、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能证明前面规定条件的法定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实行招标,但必须有相关情况说明,并附在合同审批表前。5.2.1国家及行业规定不适宜招标的;5.2.2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5.2.3危及安全的紧急事件;5.2.4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产品及技术。5.2.5与集团电力所属单位有关联交易不适宜招标的;5.2.6对已经由集团公司、集团电力统一招标或统谈分签的;对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总满足不招标范围的。5.3招投标工作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过程管理并组织实施。5.3.1基建工程、信息化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等由系统集成部根据批准的项目编写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资料。软件系统项目、软件技术外包项目等由软件开发部根据批准的项目编写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资料。物资、设备采购等由市场营销部根据批准的计划、物资类别、加工制造及修理性质编写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资料。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各评标专业小组及相关专业人员。5.3.1.1对本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组织进行招投标项目,原则上由本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在本公司范围确定项目招投标小组及成员:技术组(3人及以上且为单数)、商务组(3人及以上)、监督组成员(至少1人)。5.3.1.2对本公司授权范围外或受上级单位委托进行招投标项目,由本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在本公司范围确定项目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根据项目规模、性质除本公司相关人员外还应在集团公司范围、电力行业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聘请部分专家(授权单位书面或口头认同)并由本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在本公司范围确定技术组(5人及以上且为单数)、商务组(3人及以上)、监督组成员(2人及以上)。5.3.1.3对参加投标的单位,根据已掌握的初步情况以及项目性质,由系统集成部或软件开发部和市场营销部会商后提出意见,并书面上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确认投标单位。5.3.1.4向经初审(或不经初审)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投标邀请书。确定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购买)招标文件。5.3.1.5按期收回投标资料。5.3.1.6确定评标的时间、地点。5.3.1.7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或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评标会,由专业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讨论,评标内容分技术标和商务标,经对投标文件评定列出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名次,并推荐最优方案。开标、评标全过程均应在招投标监察小组监督下进行。1)基建工程、信息化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等的开标、评标由系统集成部牵头进行实施,招投标技术领导小组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技术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招投标商务领导小组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商务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定。2)软件系统项目、软件技术外包项目等的开标、评标由软件开发部牵头进行实施,招投标技术领导小组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技术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招投标商务领导小组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商务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定。3)物资、设备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由市场营销部牵头进行实施,招投标技术领导小组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技术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招投标商务领导小组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写出商务方面的评标报告、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定。5.3.1.8将评标结果书面上报招投标领导小组,智能科技权限范围内的由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并以此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需集团公司授权的,则将领导小组确定的评标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批复确定中标人,并以此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5.3.1.9以上资料及往来传真等全部记录,合同承办部门必须妥善保管。并交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份5.4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6 说明6.1本办法解释权属XXX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2评标记录见附件7 支持性文件7.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7.2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2009年第38号)7.3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2009年第60号)7.4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2010年第1号)7.5关于加强集团公司系统招标管理的意见7.6集团公司基建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2010年第29号)7.7公司生产工程管理办法(2008年第5号)7.8公司招标管理办法(2011年第1号)评标记录评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时间: 年 月 日评标地点: 投标单位邀请确认表项目名称邀请投标单位12345商务组 年 月 日技术组 年 月 日监督组 年 月 日开标报价确认表项目名称邀请投标单位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12345评标小组商务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