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合同(版本六)
污水处理设备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污水处理厂迁(扩) 建工程非标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 货物名称:2. 型号规格:3. 技术参数:4. 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Y 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参照招标文件前附表)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7日内无息退还。七、转包或分包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质保金1. 质保金为 。(参照招标文件付款)九、交货条件:1、交货期限:见投标文件。2、产品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不当以及其 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补缺。3、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A设备装箱清单B质检合格文件C中文标注D安装调试中文说明书E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F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G保修单4、交货方式:乙方供应到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产品,甲方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清点和检查外观质量后,乙方负责卸放至甲方现场指定场地,这种清点和检查仅为甲方确认乙方履行合同如期交货,而材料卸放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不承担其保管责任。5、本次采购包含的粗(细)格栅、刮砂机、输送机、刮泥机、吸泥机、闸门等全套设备的供货(含货物、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负责。十、质量及验收方法:1、质量要求(1)乙方供货应按照技术清单、技术规范、环境条件要求供应,选择使用寿命长、品质佳、性能价格优的材料,并需对投标文件涉及到专利负责,保证在任何情况下, 不伤害甲方利益。(2)材料标准、规范: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条例及规范。乙方应根 据规范的技术要求,结合使用功能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需详细列出所供材料设备的产地、规格、数量。( 3)乙方在供货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 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2、验收方法( 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初步检验。如发 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 天内,根据检验结果向材料乙方提出索赔。(3)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4)货物的最终验收待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或检测机构共同负责 验收工作。( 5)货物的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十一、货款支付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由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以采购方为受益人的预付款银行保函,金额须与采购人 支付的预付款等额,办理保函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所有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初步 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到场货物价款的50%(含 10%的预付款 ) ,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到场货物价款的70%;项目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运行后满一年付至实际到场货物价款的 8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结清(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招标人保留适度调整采购需求的权利,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到场货物(设备)数量、中 标人的投标单价结算。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 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 合同的最终结算 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按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制造 而成的, 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 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 乙方应对由于材料和制造原因产生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 与合同不符, 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 甲方应 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故障,在接到电话后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在 1 小时 内解决问题, 特殊情况在一天内解决问题。 无法修复时 7日内更换货物或配件, 并保证所换 货物或配件不低于原配置,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的, 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其 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质量保证期限:质保期为投标承诺时间,质保期内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的配件等。5、根据规定的免费保修时间对所供货物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 用;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对用户货物的维修,只收成本费,并提供终生技术服务(如乙方投标时承诺优于本条标准,则以乙方投标时的承诺为准)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如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的毁损,乙方有义务协助维修。8、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四、调试和验收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 场初步验收,外观、 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 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 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 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免费培训甲方的使 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五、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 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 接货。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 方货物已送达。十六、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检验标准和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 出索赔。2、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 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3、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误工费 以及为保证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4、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的价格。5、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 陷部分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并承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甲方应按合同规 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6、 如果在甲方发生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 乙方未作辩论或未作答复, 上述索赔应视为已 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 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 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十七、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二违约金。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 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 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在供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皆由乙方承担。 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九、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应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 可向本工程项目 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 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 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用于备案。#甲方: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乙方: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