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
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 家長須知 (一) 各家長須與本校緊密聯絡及衷誠合作,督促 貴子弟遵守校規。 (二) 家長須經常留意學校發出之通告,閱後請簽署示覆。 (三) 有關學生手冊: 1. 學 生 有 手 冊 及 家 課 冊 各 一 本 , 請 填 妥 學 生 手 冊 第 一 頁 各 項 , 以 便 聯 絡,並於第二頁內簽署或蓋章。 2. 家長須詳閱學生手冊所有內容,包括校曆表及請假事項等。 3. 每天翻查學生手冊,留意學校通訊內容,以便跟進。 4. 每天查閱家課冊,檢查學生是否已將家課完成,然後在下方簽署。 5. ?學生每天需帶學生手冊、家課冊、閱讀紀錄小冊子及圖書証回校。 (四) 督導學業: 1. 本 校一至五年 級每一學期均有一次測驗,一次考試全年共二測二考; 六年級則設三次考試,以配合呈分試需要。測考日期已印明於校曆 表內,請按時 指導溫習,在派發成績表及測驗卷後,請儘速簽署交回 班主任檢查。 2. 經常查閱各科家課,督促 貴子弟溫習及改正,並請在每次默書後所 得的分數旁簽署。 3. 督促學生每天 依時間表收拾書包,帶齊需用的課本,並將所有家課疊 好夾於學生家課冊內。 (五) 請假辦法及早退手續: 1. 學生請病假,請於上課前 7 時 40 分後致電學校告假,然後在學生手冊 家庭通訊欄 內,填上告假原因及日期,由家長簽署,即日或翌日 交回班主任。 2. 事假與病假手續相同,但須事先向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 3. 學 生 如 因 事 或 病 早 退 , 家 長 必 須 親 自 到 校 , 向 校 務 處 辦 理 早 退 手 續 後,方可帶子女離校。 4. 學生遲到三次 者,校方將發出警告;如遲到第四次,則記缺點一個作 處分。 5. 學 生 如 因 參 與 校 外 活 動 或 比 賽 而 遲 到 或 早 退 , 仍 需 到 校 務 處 辦 理 手 續,以作記錄,但校方不會有任何處分。 (六) 上、下課時間: 1. 本 校 上 課 時 間 : 星 期 一 至 五 為 上 午 八 時 至 下 午 三 時 , 星 期 六 不 用 上 課。 2. 集隊時間上午八時正。學校於上午 7:40 開中門讓學生進校排隊,若 早於 7:40 到校的學生請守秩序,於中門外排隊等候。 3. 星 期一至五課 後興趣班、功課輔導班和長期集訓的同學約於四時十五 分放學。(粵劇組五時放學) 4. 家 長不應讓學 生太早返校,遇有參加學校活動及各類課程,亦應留意 集散時間,以免發生意外。 (七) 放學安排: 1. 一 般 而 言 , 本 校 一 至 三 年 級 學 生 到 雨 操 場 集 隊 , 家 長 可 從 學 校 後 門 (近瀝源邨)進校接回子弟;四至六年級學生及持自行放學証的同學則 上禾輋平台解散。 2. 本校將於本年度為小三、小五及小六學生在課後 3:15-4:15 進行 T 計 劃課後輔導 ;小一、小二及小四學生亦可向校方申請留校作功課輔 導。詳情另函通知。 天主教聖華學校 THE LITTLE FLOWERS CATHOLIC PRIMARY SCHOOL 地址沙田禾輋邨禾輋街 11 號 電話2692 4593 / 2692 4526 NO.1/08 通告 3. 一年級學生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接回。 4. 二 及 三 年 級 學 生 如 需 要 自 行 回 家 , 須 事 先 向 校 方 申 請 , 獲 校 方 批 准 後,校方將發自行放學証,以資識別。 5. 放學後家長若 未能依時到校接回子弟時,學生須留在地下詢問處安靜 做功課等候,但最遲於 5:00 接回,以便校方進行清潔工作。 (八) 午膳安排 1. 學生需要帶備濕手巾、餐墊及餐具回校午膳。 2. 學生可選擇以下四種午膳方式 a. 學生可自行帶午膳回校。 b. 學生可回家午膳,但須事先向校方申請。獲批准後校方將發回家 午膳証予子弟,而家長亦須親自到校接子弟回家,並於下午 1:05 返回學校上課。 c. 家 長 亦 可 於 午 膳 時 間 送 飯 予 子 弟 。 下 午12:20 家 長 從 學 校 中 門 進 校,在子弟排隊位置等候,待子弟排隊到雨操場,家長將飯盒交予 學生。 d. 學生可從午膳供應商訂購午膳。如因事或病學生需作退餐手續,請 家長於當天早上 9:30 前致電 2662 4226 直接與飯商聯絡。如手 續 未 能 辦 妥 , 校 方 將 安 排 把 餐 盒 交 回 貴 子 弟 處 理 , 請 於 當 日 下 午 5:00 前到詢問處領取。為保障學生健康,5:00 過後校方將會把 未領回的飯盒棄置,敬希原諒。 (九) 小食售賣 1. 本 校並無小食部,只有 兩 部小食機供學生使用,請家長為子弟妥備早 餐返校。 2. 本 校 致 力 推 廣 食 得 健 康 訊 息 , 小 食 機 售 賣 之 食 品 全 經 專 業 營 養 師 推 介。 (十) 特別事故: 1. 如颱風襲港或 天氣惡劣(暴雨影響),請留意教育局宣佈是否停課。 家長亦可因應當時情況,考慮子弟往返途中的安全,酌情請假一天。 2. 考試或測驗期間: 遇颱風或暴雨 影響,倘若教育局宣佈所有學校停課時,該天所考的科 目,順延一天進行。 3. 除 家 住 電 話 外 , 請 給 予 另 一 個 聯 絡 電 話 號 碼 或 手 提 電 話 號 碼 , 以 便 貴子弟有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儘速通知。 (十一) 校服: 1. 學生必須穿著校方規定之校服及體育服。 2. 校服外可加穿白色或灰色外衣。 3. 凡 於當天早上 ,電視台熒光幕上所顯示之最低氣溫在攝氏十二度或以 下者,學生可 在校褸之外加穿外套,顏色以深藍色為宜。另女同學可 改穿灰色絨褲 (以校服裙質地為準)。頸巾以白色或灰色為主。如因 健康理由而需 豁免上述規限者,請以書面向校方申請批准,校方會酌 情處理。 4. 所 有校服必須 常保持清潔整齊,學生放學回家後,立即更換,除上課 時間外,其他時間,不應穿著,以免弄污。 5. 如 要添置新校 服,請留意校服商到校日期,向校服商訂造,或依校方 規定自行縫製。 6. 學 生須穿著純 白色內衣,內衣、內衣領及袖不可露於校服之外,以保 持整潔。 (十二) 頭髮 1. 學生不得染髮回校。 2. 男生頭髮長度不可過恤衫領。 3. 女生頭髮長度到肩膞者須束起。 4. 女生所有頭飾以簡單樸素為主,顏色以黑色、深藍色及灰色為宜。 (十三) 飾物、金錢和玩具 1. 學生不得穿戴耳環回校,包括耳針在內。 2. 學生一律不准 戴手鍊、腳鍊及頸鍊回校,如有特別需要佩戴,得需先 向校方申請。 3. 勿讓學生帶貴 重飾物,過多零用錢,電子計算機,電子遊戲機等玩具 回校,以免遺失。若有遺失,校方概不負責。 (十四) 與學校聯絡 1. 為培養學生的責任感及自我照顧能力,請勿在集會期間或上課後替學 生送來物品或功課。 2. 家 長 如 有 任 何 查 詢 或 約 見 老 師 , 請 先 知 會 地 下 詢 問 處 職 員 , 代 作 通 傳,切勿隨意登樓,影響學生集會或上課。 3. 學校集會時,請家長保持安靜,以免妨礙學生收聽老師通告。 4. 工友須於每日下午五時以後為全校進行清潔工作,學生請勿於五時後 返校取回遺漏之課本文具。 (十五) 攜帶手提電話: 1. 四至六年級學生如需要攜帶手提電話回校,須事先向校方申請。 2. 於 校 內 不 可 開 啟 電 話 , 以 免 影 響 上 課 。 若 違 反 規 則 , 校 方 會 取 消 批 准。 (十六) 除有特別事故或早退外,學生未經老師准許,不得擅用學校電話。 (十七) 學生相片 學生需交學生相片(1×121)4 張予班主任作成績表資料用。 (十八) 學 生 如 因 身 體 健 康 不 宜 上 體 育 課 , 請 附 上 醫 生 證 明 信 , 由 班 主 任 作 特 別 安排。 (十九) 本 校 為 加 強 學 生 在 學 科 方 面 的 訓 練 , 將 為 學 生 選 定 部 份 補 充 教 材 , 詳 情於開學後另行通告。 (廿) 外間機構宣傳品 校 方 會 因 應 學 生 學 習 需 要 , 間 有 代 派 坊 間 機 構 宣 傳 單 張 , 家 長 可 就 子 弟需要自行購買,並須注意有關私人資料,免被盗用。 ( 廿 一 ) 學生收費: 對 學 生 收 取 之 所 有 費 用 , 由 校 方 用 手 冊 或 發 通 告 通 知 所 收 數 目 及 理 由,家長如有懷疑,請與班主任聯絡。 ( 廿 二 ) 所有新生須加入本校家長教師會,永久會員費每名學生三十元。 ( 廿 三 ) 所有新生校方均免費獲派圖書証及閱讀紀錄小冊子。 ( 廿 四 ) 學生如遺失下述証件,補領時需交回有關費用。 類別 費用 1. 自行放學証 2. 回家午膳証 3. 圖書証 2 元 4. 閱讀紀錄冊 10 元 校長 謹啟 (蔡巧兒) 主曆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