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车辆买卖协议
v1.0可编辑可修改车辆买卖协议甲方(车辆名字所有方):乙方(车辆购买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1、甲方将自有车辆牌型号多用途乘用车(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辆,卖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购车款:合计¥元,(大写 :元整 ),(由于此车为乙方一次性付款,购买江铃车辆万元车款。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机动车车辆, 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3、由于在购买车购车辆上牌,乙方因无暂住证,购买车辆无法上牌,须使用甲方身份证上牌使用, 购车后乙方负责使用双方是否过户不影响该车物权转移效力。4、自本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 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 交通违章罚款等行1v1.0可编辑可修改政规费、保险费、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5、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就近人民法院处理。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被委托人(签字并加按手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并加按手印)身份证号:签约日期:年月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