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1答案参考96
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1答案参考1. 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包括以下( )业务。 A发行金融债券 B存款业务 C向中央银行借款 D同业拆出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包括以下( )业务。 A发行金融债券 B存款业务 C向中央银行借款 D同业拆出ABC2. 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 (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二是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 (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3. 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了。甲于是连续一个星期在报上登载寻物启事,称包内有重要资料,如有人返还,酬谢2000元。乙得知后与甲联系,要求甲支付酬金。甲拒绝,称乙拾到东西不还的行为是可耻的,还敢要钱?何况酬金之说并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因此拒绝付钱。乙因此恼羞成怒,称甲不给钱,他就不还包。有关甲、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当遵守承诺支付酬金 B甲的说法有理,乙无权要求甲付酬金 C乙的行为是乘人之危,无权要求酬金 D以上说法均不对A4.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 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ABCD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B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形成共同管辖,而A、B两个选项也都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以B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移送管辖; C选项也是正确的。最后,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D选项也是正确的。5.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 B参与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 C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 D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CD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因此,C、D是正选。A、B中只要其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6. 从罗马公约的产生宗旨与规定看,罗马公约所体现的基本原则有( )。 A自动保护原则 B不妨害著作权保护原则从罗马公约的产生宗旨与规定看,罗马公约所体现的基本原则有( )。 A自动保护原则 B不妨害著作权保护原则 C国民待遇原则 D最低保护标准原则BCD自动保护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主要原则之一,而非罗马公约,应注意区分,其他三项为罗马公约的基本原则,本题选BCD。7.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 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 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 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受案而未立案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8. 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有:(1)使用权,即商标权人对自己注册的商标在法定范围内的专有使用权;(2)转让权,指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方式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3)许可权,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1)遵守法律的义务; (2)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3)缴纳费用的义务,包括取得和使用注册商标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9. 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 ) A经商标局核准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 ) A经商标局核准 B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 C经甲厂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D报商标局备案D见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10.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 )。 A两国建交,领事关系亦相应建立,不需另有协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 )。 A两国建交,领事关系亦相应建立,不需另有协议 B两国建立领事关系也就意味着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 C外交关系断绝并不一定断绝领事关系 D除另有声明,两国建交即意味着两国同意建立领事关系CD根据公约的规定,两国建交,除非有特别声明外,即意味着同意建立领事关系,而两国断交,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11.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选项中的( )应具有保险利益。 A本人 B配偶、子女、父母 C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选项中的( )应具有保险利益。 A本人 B配偶、子女、父母 C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D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被保险人ABCD本题考查的是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员范围。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12. 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单行法的标准是( )。 A按照税法的内容不同 B按照税法的效力不同 C按照税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单行法的标准是( )。 A按照税法的内容不同 B按照税法的效力不同 C按照税收管辖权不同 D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D13. 下列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法正确的是( )。 A为了满足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章程不应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限下列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法正确的是( )。 A为了满足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章程不应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限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盈利项目 B公司章程应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规定,但无须进行登记 C公司章程应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规定,且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D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无效C根据公司法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故应选C项。14.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正确答案:ABCDE15. 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取提存物,提存机关拒绝给予,理由是,据该提存机关了解,乙欠甲5000元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乙既未向甲归还,也未向甲提供担保 B甲向乙交付5万斤荔枝,但乙下落不明,甲将5万斤荔枝变卖得20万元,甲即将 20万元交给有关部门提存 C甲于1996年3月1日将标的物提存,至 1999年3月5日,该提存机关决定在扣除相应的提存费用后,将标的物上缴国家 D在上项B项条件下,如乙被法院宣告失踪甲应当及时通知乙的财产代管人BD本题考查的是提存。合同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102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第104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依以上法条即可得出答案。A项之错在于提存部门应当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16. 紧急避险的条件A.起因条件B.限度条件C.对象条件D.时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