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1 -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各镇区宣传科教办、组织办、文化广电服务中心、镇区团委、市直属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经国务院批准,每年 9 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为推普周)。作为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之一,推普周活动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全社会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教语200716 号)的精神,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搞好我市第十届推普周宣传活动,市语东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东莞市教育局文件东教语20073 号- 2 -委、市教育局特拟定了东莞市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方案,经市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单位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共同搞好我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二 七 年 七 月 十 三 日主题词:语言文字 推普周 方案 通知抄送:王道平常委、吴道闻副市长、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语委委员抄报: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 年 7 月 13 日印发(共 100 份)东莞市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3 -今年 9 月 9 日9 月 15 日是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搞好本届推普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推普意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教语200716 号,拟定在今年推普周期间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1.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推普周期间启动“雅言经典天下传中华诗文诵读活动”。此项活动将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载体,以诵读、学习古代及现当代优秀诗文为主要内容,通过在全社会开展中华诗文诵读活动,进一步提高国民语文素质,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社会应用水平,激发全社会对中华先进文化的学习和热爱。我市语委办将积极组织各校参加。2.各镇区、市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进行宣传,悬挂横幅、出版报、张贴宣传画。3.各级电视台、电台、广播站播出推普公益广告、推普周新闻专题片,推普节目,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4.东莞日报、镇区报或刊物登载推普周新闻、开设专版、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义。5.各级各类学校 9 月 10 日升旗仪式主题定为: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4 -6.确定莞城区为推普周重点镇区。9 月 17 日18 日向全市展示城区推普成果,各镇区派 20 名代表观摩,由镇科教办负责组织落实,以促进交流,为老师们提供学习的机会。7.全市开展“幸福在东莞”家庭普通话大赛,9 月 20 日下午决赛。(见附件一)8.全市开展“魅力汉语,和谐东莞”诗文朗诵比赛,9 月 18 日晚上决赛。(见附件二)9.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朗诵会 9 月 26 日。10.9 月 12 日14 日组织我市推普骨干去第十届推普周重点城市惠州观摩。附件:1.“幸福在东莞”家庭普通话大赛方案2.“魅力汉语,和谐东莞”诗文朗诵比赛方案3.关于召开第十届推普周预备工作会议的通知二七年七月十三日附件一 “幸福在东莞”家庭普通话大赛方案一、活一、活动动名称:名称:“幸福在东莞”家庭普通话大赛。- 5 -二、主二、主办单办单位:位: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三、活三、活动动宗旨:宗旨:让东莞的孩子赢在语言的起跑线上,推动家庭、社会一起重视少年儿童的母语自尊感的培养。四、四、报报名事名事项项(一)选手资格在我市生活或工作的家庭,小孩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二)报名方式1.以镇区科教办为单位,每镇区推荐 2 个家庭。2.以直属幼儿园、小学、初中为单位,每校推荐 1 个家庭。3.各镇区、各学校填好报名表格及相关资料统一于 8 月 30日前传真一份(加盖公章)并发一份电子邮件至市语委办。电话:22113665 传真:2211008 电子邮箱:dgywbdg.gov.cn“幸福在东莞”家庭普通话大赛报名表镇区/单位负 责 人联系电话故事题目家庭节目小孩姓名单 位性 别年 龄父亲姓名单 位母亲姓名单 位五、比五、比赛办赛办法及法及奖项设奖项设置置1.(A 项)以家庭为参赛单位,孩子讲一个故事,故事内容健康、有童趣,适合他们的年龄特点,可综合运用音乐等其他艺术- 6 -形式丰富舞台,以达到更好的效果,限时 5 分钟。满分为 100 分,超时扣分。2.(B 项)父亲、母亲和孩子一起表演一个语言艺术类节目,形式不限,内容不拘,限时 3 分钟。家庭表演的最少人数为父母和孩子三人,如节目需要可以增加家庭成员,不可以减少。满分为 100 分,超时扣分。3.“讲故事”以百分制计分,评出故事大王一等奖 5 名、二等奖 7 名、三等奖 10 名、优秀奖若干名。4.根据决赛 A 项 + B 项的分数决出“令人羡慕的家庭”6 个5.由参赛的孩子现场投票选出“最可敬的爸爸”“最可亲的妈妈”各 2 名。6.预赛分数原则上不计入决赛总分,如决赛出现同分,参考预赛分数决定名次的先后。六、比六、比赛赛程序程序1.初赛由各镇区、各直属学校自行组织。2.预赛定于 9 月 8、9 日上午 8:30,在莞城区市民广场西楼六楼会场举行。预赛决出前 22 名,第 1 名至第 12 名进入决赛,第13 名至第 22 名获三等奖,直接参加颁奖仪式。3.决赛定于 9 月 20 日下午 2:30,地点:莞城区文化广场报告厅,决出一等奖 5 名,二等奖 7 名。4.决赛完毕即颁发各种奖项。七、七、评评委委组组成成- 7 -评委由 7 人组成。评委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相关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八、八、评评分分标标准准1.普通话标准 25 分。2.A 项内容好,有教益、有童趣、适合年龄特点 20 分。B 项健康向上,有教益、有美感,语言类节目优先 20 分。3.语言表达生动,与情节相吻合 25 分。4.表情自然,动作大方 20 分。5.服装与节目相得益彰,其他艺术形式、舞美配合得当 10 分。6.超时扣分从第 16 秒30 秒 扣 2 分从第 30 秒1 分钟 扣 5 分超时 1 分钟以上主持人叫停。二七年七月十三日附件二“魅力汉语,和谐东莞”诗文朗诵比赛方案- 8 -一、活一、活动动名称:名称:“魅力汉语,和谐东莞”诗文朗诵比赛二、主二、主办单办单位:位: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三、三、活活动动宗宗旨旨: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比赛旨在促进教师提高普通话水平为全社会做榜样。四、四、报报名事名事项项(一)选手资格:我市教师(二)报名方式:各单位、镇区填好报名表传真一份(加盖公章)并发电子邮件一份至市语委办。(三)每所市直属学校报 1 个、每镇区报 1 个节目。(四)各镇区、各学校填好报名表格及相关资料统一于 8 月30 日前传真一份(加盖公章)并发一份电子邮件至市语委办。电话:22113665传真:2211008 电子邮箱:dgywbdg.gov.cn“魅力汉语,和谐东莞”诗文朗诵比赛报名表镇区/单位人 数节目名称负 责 人联系电话配 乐有 无 伴 舞有 无五、比五、比赛办赛办法及法及奖项设奖项设置置1.朗诵节目内容可选自古今中华诗文,亦可自行创作。不限人数,限时 6 分钟。- 9 -2.比赛设一等奖 5 名、二等奖 7 名、三等奖 10 名。3.预赛和决赛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4.预赛分数原则上不计入决赛总分,如决赛出现同分,参考预赛分数决定名次的先后。六、比六、比赛赛程序程序1.初赛由各镇区、各直属学校自行组织。2.预赛于 9 月 7 日上午 8:30 在莞城区市民广场西楼六楼会场举行,预赛选出前 22 名参加决赛。3.决赛定于 9 月 18 日晚上 7:00,地点:莞城区文化广场报告厅,决出一等奖 5 名、二等奖 7 名、三等奖 10 名。七、七、评评委委组组成成评委由 7 人组成。评委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相关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八、八、评评分分标标准准1.普通话标准 30 分。2.字正腔圆,能很好地表达作品,有感染力 30 分。3.表情自然,动作大方 20 分。4.服装得体,与节目相得益彰 10 分。5.其他艺术形式、舞美配合得当 10 分。6.超时扣分从第 16 秒30 秒 扣 2 分从第 30 秒1 分钟 扣 5 分- 10 -超时 1 分钟以上主持人叫停。二七年七月十三日附件三关于召开第十届推普周预备工作会议的通知- 11 -各镇街科教办、各直属学校:为了搞好第十届推普周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 2007 年 9 月3 日上午 9:00 在教育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推普周预备工作会议,安排各项比赛的抽签事宜,请各镇街科教办、各学校派 1名负责人参加,以便搞好推普周的工作。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