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为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区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评议的内容l、领导班子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2、副科以上干部实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情况。3、其它需要评议的情况。二、评议方法l、进行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参与评议和被评议的人员学习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使之提升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明确评议内容,掌握评议方法。2、汇报实施情况。各科科长要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的大会上做述职汇报。3、组织群众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得出对领导班子组员的基础评价。评议小组汇总评议结果,并对领导班子进行反馈。4、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有准备的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提议制订整改方法。5、反馈评议情况。将群众评议结果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三、评议工作的基础要求l、评议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参与评议的群众代表要有广泛性。2、评议工作通常在每十二个月的第四季度结合年底总结进行,特殊情况也可组织专题评议。3、评议时,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充足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4、评议工作结束后,要立即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评议小组要于评议结束后10天内向党支部提交评议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