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
1.1.1.1.1.3 精品资料网(http:/www.cnshu.cn)1.1.1.1.1.4 25 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 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注精品资料网(http:/www.cnshu.cn) 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杭州市农业标准规范DB3301DB3301/T 0472003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认定规范2003-08-01 发布2003-09-01 实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1.1.1.1.1.6 注 前 言为推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促进食用农产品清洁加工,减少和防止农产品的二次污染,保证食用农产品加工的质量,提高我市加工农产品的安全度,制定杭州市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认定规范。本标准以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为基础,引进 HACCP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并结合杭州市实际,对食用农产品安全加工企业的认定作了具体的规定。本标准自 2003 年 08 月 01 日首次发布。本标准由杭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解释。本标准由杭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华、郑成祥、叶剑华、周华英、杨华。本标准自 2003 年 09 月 01 日起实施。1.1.1.1.1.6 注 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认定考核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包装标签、贮存运输的基本要求以及人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认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 环境条件3.1 厂区周围不得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和蚊蝇滋生地。3.2 厂区内布局合理,有独立的生产、仓储、办公、生活区。3.3 生产车间、库房等各种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特点,有防尘、防鼠、防蟑、防蚊蝇等措施。4 生产条件4.1 具有法律规定的许可证件。4.2 车间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排水畅通,工序衔接合理。4.3 合理放置设备和物料,防止交叉污染。4.4 生产用水必须符合 GB 5749 的规定;污水排放必须符合 GB 8978 的规定;锅炉和排放量应符合GB13271 的规定。4.5 具有相应的除尘、通风、防护、消毒等设施。1.1.1.1.1.5 注4.5 仓储原料、成品单独存放,符合防水、防潮、防火和防鼠害要求。5 生产设备5.1 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5.2 具有与生产产品要求相配的生产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生产要求,并保持清洁完好。5.3 生产设备放置符合工艺流程要求,便于维护保养;单一生产设备,应与相应产品生产要求相适应。5.4 用于食品生产的操作台、传送带、运输车和工器具等辅助设施应当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并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6 原料采购6.1 原辅料应按规定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6.2 原料的来源相对固定,有固定的基地或农户,并定期对原料的质量进行检测。6.3 原料、添加剂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7 生产过程7.1 原料处理,产品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和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产品贮存等五个工序分开、分隔设置;防止交叉污染。7.3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防止污染食品。7.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 GB2760 的规定。7.5 生产过程的各个关键工序的监控应有原始记录,并保存,保存期至少两年。7.6 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7.7 加工厂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和健康要求应符合 GB14881 等的规定。7.8 按产品品种分别建立生产工艺和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车间、工序、个人的岗位职责,并定期检查、考核。8 质量检验8.1 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室;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8.2 具有与所生产产品所需的检验仪器、设备,并有相应的标准和检验方法。原始记录齐全。8.3 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必须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8.4 执行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文本齐全。8.5 操作规程合理,并形成文件。1.1.1.1.1.6 注 8.6 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要求设计合理,记录清晰,有检验、校核人签名,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9 包装、产品标签9.1 包装材料应采用无毒、无害,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9.2 标签符合 GB7718 的要求。9.3 包装、运输、图示标志应符合 GB191 的规定。10 人员要求10.1 企业负责人要求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工等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10.2 技术负责人要求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掌握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从事相应工作三年以上。10.3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应工作三年以上,熟悉标准、计量的相关知识。10.4 生产管理负责人要求熟练掌握生产工艺,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10.5 检验人员要求经过系统培训,持证上岗。10.6 特有工种从业人员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10.7 生产人员、检验人员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健康检查,新进厂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1.1.1.1.1.5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