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制度
重症监护制度l 、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护送病房, 负责抢救医师应向病房负责医师直接交班,严重病人转院时抢救医师必须护送。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械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以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消毒。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4、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5、急诊室应设抢救床两张,急诊病人必须做登记及抢救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待病情稳定可转入病房观察,不可在急诊室久留。6、对传染病人,应按隔离消毒规则进行诊疗处理,并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及时报保健科并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