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能效测试作业指导书2024版
锅炉能效测试作业指导书编制:maszhc审核:×××批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4月18日9目录1、总则32、测试目的33、测试依据34、测试人员资格、职责和权限35、测试前的工作及安全本卷须知56、测试程序和测试要求67、测试报告的出具及审批9锅炉能效测试测试作业指导书1、总则1.1根据国家俭约能源法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依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视管理方法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要求对所有在用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逐台进行测试。为了加强对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的管理,规范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程序,保证锅炉能效测试工作质量和测试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1.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锅炉。2、测试目的通过对锅炉热效率的测试,了解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以便企业找出问题,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3、测试依据3.1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3.2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3.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0-2017)3.4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GB/T 15317-2009)3.5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 17954-2007)3.6测试锅炉的相关设计资料:如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4、测试人员资格、职责和权限4.1测试人员资格4.1.1承受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并有签字确认权的人员,务必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持有锅炉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4.1.2承受蒸汽品质化验、燃料工业分析和燃料元素分析人员,一般应持有相应工程证书或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担任。4.2测试人员职责4.2.1务必认真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等,熟悉有关锅炉测试方面的技术法规和技术要求,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4.2.2务必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严格按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矩及本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确保测试工作质量。4.2.3对锅炉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合理保管,并予保密。4.2.4测试负责人应由熟悉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并有测试阅历的专业人员担任,应根据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状况制定测试大纲。并在锅炉实施测试前通知使用单位,联系相关测试事宜。4.2.5测试人员在进入现场实施测试过程中,应根据测试的实际状况按拟定的测试工程认真进行测试,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程齐全,不得马虎了事。4.2.6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异常状况,测试人员务必及时地如实向测试负责人报告状况。测试负责人对测试人员所报告的状况加以核实确认后,应采用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中止测试工作。4.3测试人员权限4.3.1在进入锅炉测试现场进行测试前,有权且应当对现场状况进行检查确认,提出完善看法。对不具备现场测试条件或存在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的状况,而使用单位又不能及时处理的,有权中止测试。4.3.2对于锅炉制造厂提出的锅炉出力、效率等保证值是对稳定工况而言的,在进行验收测试时应保证锅炉处于稳定工况下运行。验收、仲裁测试应由买方、卖方的代表和检测机构的测试人员到场,任意一方缺席,测试人员有权拒绝对该锅炉进行测试。4.3.3对锅炉制造厂或使用单位在锅炉测试上发生弄虚作假行为的,测试人员有权制止。4.3.4应根据锅炉测试的实际状况,依照国家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做出合理的测试结论,有权拒绝他人的干扰。5、测试前的工作及安全本卷须知5.1测试前的工作在进行锅炉测试前,务必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签订锅炉测试协议、对测试锅炉技术资料初步的审查,了解测试场所的特点,测试人员应重点审查如下资料。5.1.1锅炉总图、锅炉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设计燃料、实际使用燃料。5.1.2 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确定测试联络人员并将名单通知我所,便于在现场测试时提前相互取得联系。5.1.3进入检验现场,应中止其他有可能危及测试人员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作业,以及可能影响测试结果的工作。5.2 安全本卷须知5.2.1在测试人员误接近可能发生危险明显处和测试区域,放置说明现场正在进行测试的警示牌,必要时使用单位应安排人员监控测试现场。5.2.2现场测试人员应遵守使用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测试工作应严格依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5.3 设备准备按测试要求配备测试仪器、设备、工具、取样量器具,配戴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5.6使用单位应派有关人员协同测试的准备工作。5.6.1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测试有关的锅炉资料。5.6.2 测试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为测试工作安装必要的设施和测量装置及设置测量孔,便于进行测试工作。6、测试程序和测试要求6.1测量工程每次测试测量工程都应在测试大纲中明确下来。锅炉验收测试及仲裁试验测试的测量工程可协商来增减测量工程,运行测试可按需要而定,测试工程一般应包含蒸汽锅炉输出蒸汽量(蒸发量);出口蒸汽压力;出口过热蒸汽温度;给水温度、压力、给水流量;燃料的元素分析、工业分析、发热量;排烟温度、排烟处烟气成分(含RO2、O2、CO)、排烟空气系数;燃料消耗量;环境温度;炉渣、漏煤、烟道灰、溢流灰、冷灰和飞灰的重量、温度和可燃物含量;自用蒸汽量;锅水取样量;排污量(连续排污量,计入锅水取样量);入炉冷空气温度;当地大气压力;试验开始到终止的时间。饱和蒸汽湿度或过热蒸汽含盐量。6.2测点布置6.2.1锅炉给水压力、给水流量、蒸汽压力、蒸汽温度的测量一般状况下,可采用锅炉原有的仪表,试验前确认经计量部门检定,未检定的不得使用。燃料消耗量现场用磅称测量,给水量也可用流量计或通过给水容器测量。6.2.2排烟温度的测试应在锅炉结果一级尾部受热面后1 米以内的烟道上进行,测温热电偶应插入烟道中心并保持热电偶插入处的密封(亦可用烟气分析仪进行烟气分析时一并测量)。6.2.3烟气取样应在锅炉结果一级尾部受热面后1米以内的烟道中心位置处,烟气取样与监温应同步进行。6.2.4锅炉外表面温度测点的布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每面墙0.51平方米一个测点,取其算术平均值,在炉门、烧嘴孔(燃烧器)、测量孔等附近边距300 毫米范围内不应布置测点。6.3人员组织与分工现场测试一般由23人进行,其中一人为测试负责人,其余人员按计划进行测试并记录试验数据,试验过程中测试人员不宜变动。6.4测试使用的仪表均应在检定和标定的有效期内,且应具备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顽强合格证或检定印记;测试前后应对所用仪表加以检查校准。6.5按测试方案中测点图的要求安装仪表。6.6全面检查锅炉的汽、水及燃料、排渣务必与其他锅炉的汽、水及燃料、排渣完全隔绝,以防止泄漏影响测试结果确实切性。6.7测试用燃料应符合锅炉用燃料分类标准,同时符合制造厂设计要求。6.8试验要求数据确切、可靠,测量误差符合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的要求。6.8.1正式测试应在锅炉热工况稳定和燃烧调整到测试工况1小时后进行。6.8.2验收测试锅炉所使用燃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说明按锅炉用煤分类所属的类别。6.8.5测试开始与终止时,锅筒水位和煤斗的煤位均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进行修正。为此,在测试开始前在水位表和煤斗中应作好标记。当测试终止时,水位和煤斗应回到其标记处。在整个测试期间过量空气系数、给煤量、给水量、炉排速度、煤层或沸腾燃烧锅炉料层高度应基本一致。7、测试报告的出具及审批7.1锅炉现场测试、取样完毕后,检验检测人员应及时对取样按相关标准和化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化验分析,送外化验也要及时安排,测试工程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7.2锅炉能效测试、化验完成后,有关测试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测试、化验记录,进行锅炉热工测试热效率计算,计算完毕,核对无误后及时出具锅炉能效测试报告。报告式样严格依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要求出具,一式三份,并在编制人员栏上签字后送测试负责人签字、审核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审核合格后送审批人员审批。7.3报告按本机构检验检测报告流转程序进行流转,审批后二份交测试委托单位。一份与测试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同时存档。8、解释本作业指导书由质量部组织编制,解释权由质量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