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赠送优惠券没如何核算
餐饮企业赠送优惠券如何核算【问题】我们是一家餐饮企业,为了促销实行消费100元送30元赠券的政策,这30元赠券怎么核算?下次再来消费是不是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能否将这部分费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解答】 餐饮企业赠券即代金券一般是为了鼓励客户再次前来就餐而承诺给予折扣的信用凭证。客户使用代金券时,企业并没有实际支出任何直接费用,只是在应收金额上给予了相应的折扣,所以作为折扣比视为销售费用更符合业务实质。不过实践中会涉及会计、税务、财务管理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分别予以分析。 会计方面,企业发送代金券时尚未形成现实的义务,暂不需要做会计处理。实际收回代金券并按扣除后金额结算时,直接视为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商业折扣。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应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 学会计论坛税务方面,企业收回代金券并按扣除后金额结算的,属于税法规定的折扣销售。按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因此,目前实践中如果企业使用的是定额发票,那么直接按折扣后撕票给客户,如果是填开式发票,最好将全部价款和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这样便于反应业务全貌,避免税务机关检查时认为成本与收入不匹配。 财务管理方面,因为企业是按折扣后金额核算营业收入,可能导致营业成本与收入不匹配,所以我们建议企业设置备查登记簿,记录代金券的发放和收回情况。当然最好能明晰到每一台的消费金额和折扣金额,也包括对特殊客户的免单和打折情况的记录,以方便内部管理和成本分析、控制、监督。酒店餐饮服务业如何进行营业税相关处理1.酒店餐饮服务业适用税率(1)服务业的具体税目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本税目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 (2)娱乐业的具体税目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学会计论坛bbs.xuekuaiji.com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但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所以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善于分析经济业务的实质,准确划分税目。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税收负担。例如,利用管理的房屋直接经营一家网吧和把房屋出租后由另一家企业去经营网吧就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经营酒吧,属于娱乐业;而后者则是出租房屋,属于服务业。 2.营业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营业税应交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税额经营收入×适用税率 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核算。 3.酒店餐饮企业营业税的特别处理 (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根据税法规定,酒店餐饮企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以上所述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3)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4)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营业税主要对各种劳务征收,同时对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也征收营业税。增值税主要对各种货物征收,同时对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也征收增值税。两个税种性质相同,各自征收领域不同,理论上是可以划分清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具体区别的问题,对此,国家做了一些具体规定。其中,涉及旅店、饮食、旅游等业务,根据混合销售规定的处理原则,比较容易确定征税范围。如饮食行业,在提供饮食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香烟等货物,就应按饮食业征收营业税。另外一种经营形式是饮食业自制食品,即可对内又可对外销售货物的兼营情况。如某饭店在大门口设一独立核算的柜台,既对店内的顾客提供自制食品(如月饼、生日蛋糕、快餐等),又对外销售,这种情况属于兼营行为。在划分混合销售或是兼营行为时都要严格区分两者的概念,才能正确划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在其他服务业中,情况也比较复杂。例如某酒店开设的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镜框、相册等货物,此种混合销售行为就应按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这是因为这项销售业务是以提供劳务为主,同时附带销售货物,这种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餐饮行业需缴纳税种一、什么是饮食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约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二、涉及税种 饮食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1、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两份文件的通知(京税一199445号)的规定,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顾客在就餐同时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提供服务而在饮食价款之外另行收取费用的,应将这部分另行收取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凡上述单位的上述另行收取费用与饮食价款收入划分不清的,应对其全部收入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的规定,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3、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258号)的规定,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三1994217号)的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发布)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征税对象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减按20%的税率征收。 其应纳税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个人所得税学会计论坛bbs.xuekuaiji.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0345号)的规定,将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京地税个1995554号厨师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修改为:按餐厅级别、厨师等级分类定额。 厨师应纳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标准表 单位:元/月 餐厅级 厨师级特级一级二级二级以下(含未定级中小餐厅)中级工755025高级工1751257525技师325250175125高级技师625475325275注:由于大部分宾馆、饭店附设餐厅属旅游服务业按星级标准分类,为了与饮食业分类一致,宾馆饭店附设餐厅的餐厅级别,按下列方法分级:四星级(含)以上,为特级;三星级,为一级;三星级以下,为二级。大家尽量使用论坛搜个体户餐饮配送企业要交纳些什么税问题:公司是一个餐饮配送企业,注册的是个体户,月营业额为80万左右,我们需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解答:营业税5%增值税(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17%)城建税7%学会计论坛bbs.xuekuaiji.com教育费附加3%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应纳税额减半的20%交企业所得税 出差餐饮费没有发票怎么抵扣问题:我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时,填列出差的误餐补助一般都没有发票,对于此项是否一定需要取得餐饮发票才可以扣除?如果没有餐饮发票,是否可以凭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填列报销? 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规定中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