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S.00.00.10/SM.0200.0002 2010-05-21 印发 封面2010-05-21 实施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制度名称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制度编号 S.00.00.10/SM.0200.0002 对应文号对应文号 版版 次次 变更概要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修编时间 状态状态 1005 版 2010-5-21 在用 角色角色 人员人员 编写 凌毅、许燕灝 初审 会签 审核 陈金梅 批准 2010-05-21 印发 制度信息2010-05-21 实施S.00.00.10/SM.0200.0002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共 9 页 第 1 页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应用规范、动态、系统的方法识别及评估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实现风险的超前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的策划、实施、应用及回顾等管理要求,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及县/区供电局(分公司)、县级子公司、镇级供电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引用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第7.8、7.9、8.4.3条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第2单元 2.2. 应用 广东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设备评价与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害:可能导致供电中断、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等损失的条件或行为。 3.2. 风险:某一特定危害可能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潜在性变成现实的机会,通常表现为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3. 危害识别:识别系统中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4. 风险评估:辨识危害引发特定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度,并将现有风险水平与规定的标准、目标风险水平进行比较,确定风险是否可以容忍的全过程。 3.5. 基准风险评估:根据生产系统特点、工作场所范围和具体的作业任务,评估电网、设备、作业中危害所产生的风险等级,为制订全局风险概述提供依据,为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提供输入。 3.6. 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对基准风险评估中所确定的高风险对象,以及针对生产过程中所发生事故/事件暴露的高风险问题,进行的风险评估,为管理层提供建议,以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风险。 3.7. 持续的风险评估:通过检查、巡视、管理等持续性日常工作,识别人身、电网、设备所面临的安全风险。 S.00.00.10/SM.0200.0002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共 9 页 第 2 页 3.8. 单位:本办法中所指的单位,包括地区供电局及县/区供电局(分公司)、县级子公司、镇级供电所。 3.9. 培训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培训部门,包括: 3.9.1. 地区供电局人事部。 3.9.2.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 3.9.3.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 3.9.4.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人事部。 3.9.5. 大/中型镇级供电所综合部。 3.10. 技术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技术部门,包括: 3.10.1. 地区供电局生产技术部。 3.10.2.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配电部。 3.10.3.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配电部。 3.10.4.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生产技术部。 3.10.5. 大/中型镇级供电所配电部。 3.11. 监督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监督部门,包括: 3.11.1. 地区供电局安全监察部。 3.11.2.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 3.11.3.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安全监察部。 3.11.4.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安全监察部。 3.11.5. 大/中型镇级供电所综合部。 3.12. 规划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规划部门,包括: 3.12.1. 地区供电局计划发展部。 3.12.2.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计划建设部。 S.00.00.10/SM.0200.0002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共 9 页 第 3 页3.12.3.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计划建设部。 3.12.4.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计划建设部。 3.13. 建设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建设部门,包括: 3.13.1. 地区供电局工程建设部。 3.13.2.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计划建设部。 3.13.3.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计划建设部。 3.13.4.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计划建设部。 3.13.5. 大/中型镇级供电所基建部。 3.14. 设备运行维护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包括: 3.14.1. 地区供电局变电部、输电部、计量部、通信设备运维部、试验研究所。 3.14.2.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配电部。 3.14.3.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配电部。 3.14.4.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变电部、输电部、输变电部(小型)。 3.14.5. 大/中型镇级供电所配电部。 3.15. 办公环境风险管控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办公环境风险管控部门,包括: 3.15.1. 地区供电局办公室。 3.15.2.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 3.15.3.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 3.15.4.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办公室。 3.15.5. 大/中型镇级供电所综合部。 3.16. 电网风险管控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电网风险管控部门,包括: 3.16.1. 地区供电局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3.16.2.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调度中心。 S.00.00.10/SM.0200.0002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共 9 页 第 4 页 3.17. 风险管控部门 本办法中所指的风险管控部门包括: 3.17.1. 公司生产技术部、人事部、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办公室、安全监察部。 3.17.2. 地区供电局生产技术部、人事部、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办公室、安全监察部。 3.17.3. 大/中/小型县级供电子公司生产技术部、人事部、调度中心、办公室、安全监察部。 3.17.4. 城区核心区域设置 4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配电部。 3.17.5. 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 6 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配电部、安全监察部。 3.17.6. 大/中型镇级供电所综合部、配电部。 4. 职责 4.1. 公司 4.1.1. 生产技术部对公司作业、设备、生产环境风险管控的归口管理负责。 4.1.2.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对公司电网风险管控的归口管理负责。 4.1.3. 办公室对公司办公环境风险管控的归口管理负责。 4.1.4. 安全监察部对公司职业健康风险管控、公司风险概述的归口管理负责。 4.1.5. 人事部对公司风险管控培训的归口管理负责。 4.2. 单位 4.2.1. 单位负责人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资金保障负责。 4.2.2. 技术部门对设备风险、作业风险、生产场所环境风险管控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负责。 4.2.3. 监督部门对员工职业健康风险管控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对全局风险概述的组织实施负责。 4.2.4. 电网风险管控部门对电网风险管控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负责。 4.2.5. 办公环境风险管控部门对办公环境风险管控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负责。 4.2.6. 培训部门对组织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的培训工作负责。 4.2.7. 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涉及的风险评估(包括电网、设备、作业、环境、职业健康风险)实施、结果应用、回顾、控制与监测的组织工作负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风险评估 S.00.00.10/SM.0200.0002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共 9 页 第 5 页5.1.1. 各风险管控部门按照以下流程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1) 确定风险评估的对象。 (2) 危害辨识。 (3) 进行风险描述,即列出危害可能引起风险的具体结果信息。 (4) 确定风险种类和范畴。 (5) 查找可能暴露于风险的人员、设备及其他信息。 (6) 列举控制风险的现有措施。 (7) 分析危害转化为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 (8) 量化风险结果并划分风险等级。 (9) 对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10) 评估所制定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11) 制定后续行动建议。 5.1.2. 各单位风险管控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基准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持续改进的基准。 5.1.2.1. 电网风险、设备风险、作业风险、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后,各单位风险管控部门要形成风险概述,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1) 危害名称及信息描述。 (2) 风险值及排序。 (3) 可能暴露于风险的人员、设备及其他信息。 (4) 现有及建议控制措施。 (5) 措施的经济性和有效性判断。 (6) 执行措施的责任人和时限。 5.1.2.2. 电网风险评估实施按广东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理规定执行。 5.1.2.3. 设备风险评估实施按广东电网公司设备评价与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5.1.2.4. 作业风险评估由技术部门在第一季度按照安全风险评估控制与管理流程(作业风险)(附件 1)的流程要求完成年度基准风险评估,形成风险概述。 5.1.2.5. 环境与职业健康的评估由监督部门、办公环境风险管控部门、技术部门在第二季度前按照S.00.00.10/SM.0200.0002 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管理办法 共 9 页 第 6 页 安全风险评估控制与管理流程(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附件 2)流程要求完成年度基准风险评估,形成风险概述。 5.1.2.6. 风险管控部门应在基准风险评估结束后,将结果文件化,并予以公布,重大的风险问题提交安委会审议。 5.1.2.7. 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第一季度发布公司年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报告。 5.1.3. 各单位风险管控部门应对基准风险评估结果的高风险问题以及本单位或电力行业发生的事故事件暴露的高风险问题进行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分析根本原因,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及实施计划。 5.1.4. 各单位风险管控部门应不间断实施持续的风险评估,并将持续的风险评估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 5.1.5. 公司各风险管控部门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风险评估方法,并确保方法一致性、可重复性和可审核性,同时应不断探索新的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 5.1.6. 当评估方法发生变动时,公司各风险管控部门对参与风险评估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危害辨识以及风险评估的方法。 5.2. 风险控制 5.2.1. 各单位部门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遵循下列顺序: (1)消除(不进行该类风险的作业或不使用具有该类风险的设备、设施,属于首先选择的风险控制方法)。 (2)替代(采用风险较低等级的作业方法或使用风险等级较低的设备、设施,以替代原有的高风险等级的作业方法或设备、设施)。 (3)转移(购买保险或进行发包,转移风险)。 (4)工程/隔离(通过修理、改造、采用科技手段等方法控制现有风险)。 (5)行政管理(通过制定管理程序、检查、保养及培训等行政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6)个人防护(最后选用的方法,即为员工配置个人防护用品)。 5.2.2. 所有风险控制措施在确定前由各级风险管控部门组织进行风险财政分析, 确保其经济性与合理性;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