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类别名称颁布机关及施行时间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1984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9月17日批准,农业部1993年10月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1995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2003年6月11日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1989年5月5日第四十次常务会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1992年9月25日以粤府函1992366号文批准,广东省水产局1992年10月1日颁布施行,广东省人民政府1997年12月31日以第33号令修正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1996年12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发布,1997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7月1日起施行部门规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农业部,1994年8月18日农渔发199411号文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农业部,1996年1月12日以第2号令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农业部,1990年1月26日以第11号令发布施行,1997年12月25日以第39号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1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6月247日发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农业部,1996年8月9日发布并施行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行政执法主体: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表一:行政处罚一览表序号处罚行为(违法行为)处罚种类依据执法机构1使用炸毒电鱼进行捕捞的;或者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第六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4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吊销养殖证,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5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6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7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罚款;没收渔具和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8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9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0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1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2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3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罚款;可以没收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六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4使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未依法领取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使用的范围进行生产的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妨碍航运、行洪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5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渔药、饵料、饲料、添加剂,向养殖水域投放生产、生活垃圾,以及不合理处理被污染或者含病原体的水体和病死养殖生物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罚款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6销售的水产苗种、亲体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引进水生生物物种的,进口的苗种、亲体未在指定场所养殖孵化或者未经批准转售的没收非法引进的水生物种、苗种、亲体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7违反捕捞作业规范,在渔业水域倾倒、遗弃副渔获物、渔具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罚款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8制造、销售、维修电、炸、毒鱼工具罚款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第六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19渔船未经检验,未取得证书擅自下水作业没收该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0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或者擅改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或者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罚款;正在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停止作业的,可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四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1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2未按期申报检验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罚款,并可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3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予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七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4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5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6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捕获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7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8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29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0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水上野生动物的罚款,可并处没收水生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1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的没收考察、拍摄的资料以及所获标本,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2非法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猎捕物、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没有猎获物的,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3非法收购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4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而食用的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5非法捕杀、捕捞、宰杀、收购、出售、加工、利用、储存、运输、携带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提供工具或者场所的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6未经核定年度经营限额指标或者超过年度限额指标经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7擅自建立野生动物专业交易市场的责令其限期撤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38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宁大队表二:行政许可一览表序号许可项目办理时限依据执法机构1渔业捕捞许可证2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19号,2002年颁布);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